部门 | 名称 | 条件 | 优惠政策 |
市人社局 | 以工代训 | 1、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 2、其他行业的大型企业:新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3、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当期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的企业(系统自动判断); 4、其他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 500元/人·月,最多不超过3个月,可选择社保人数最多的月份,逐月申请。 注:必须交了养老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