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1992年。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或兼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国十几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应试人员在收到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后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官网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选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程序
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7月3日0时至7月28日24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明确选择考试方式,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长沙考点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2017年7月3日至8月4日。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核进程,报名信息错误时应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正,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该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通过报名系统向所选考点知识产权局在线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24时。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11月4日至5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时间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已于2017年5月10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4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4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5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或者纸笔作答两种方式, 纸笔作答方式的考场统一设置在北京市考点。
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纸笔作答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纸笔作答专利代理实务科目并提交答题纸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试题公布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进行研究和论证。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冲刺班的通知
摘选
一、培训时间
2017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共3天。
二、培训地点
通程麓山大酒店三号楼二楼多功能厅(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19号)
三、培训对象
在长沙考点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愿意参加培训的考生。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专利法和相关法、专利代理实务两部分。考生根据需要选择参加专利法相关法培训和专利代理实务培训。
五、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的考生请于10月16日前将报名回执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注意事项
1、本次专利法和专利代理实务培训各限15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将于10月19日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布。
2、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训人员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长沙市区人员不安排住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3、由于名额有限,请公布名单的参加培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缺席者将取消今后免费培训资格并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上次培训缺席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4、长沙市区外学员请于10月20日14:00后凭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长沙市区内学员请于10月2 1日8:00前赶往培训会场外签到。关于2017年湖南省专利代理人协会吸收会员的通知
摘选
湖南省专利代理人协会成立于2013年,现有团体会员42家,个人会员177人,为推动我省专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十三五”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有关精神以及本协会章程的规定,现将2017年湖南省专利代理人协会吸收会员通知如下:
一、 入会条件
入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加入本协会的
会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团体会员:
(1)团体会员应是在本省依法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2)省内具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业企业、科研院所
和大专院校;
2、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应是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本省执业或在本省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