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第一篇文章,献给我们的“友商”

咳咳,还有人在吗?

好吧,自从去年 7 月份没有继续更新到现在,已经一年过去了。

非常愧对订阅者,就自罚一个鸡腿吧。

这一年来,在完成努力本职工作好好服务客户的前提下,我也就看了不到 30 场演唱会,与朋友们学会了打掼蛋,还和“友商”们继续打官司以外,没什么大事发生。

就最近这几天,我坐了四趟高铁,连续去了两次以工程机械出名的城市跟我们所谓的新“友商”开庭,亲身体验还是有些感受的。毕竟之前和另一个“友商”开庭,即使在北京,也都是律师代劳,只云参加了一次。

先不急,讲讲我们第一个“友商”。

1、去年一审判决之后,他们毫无意外的上诉,补充了证据,但是在我们看来,都是想证明自己没抄,开庭的时候还说有同行的授权,法官和我们律师都让他们后续提交证据,但是到最后也没有看到。毕竟从合理性上讲,也不太合理,同行是冤家,什么样的同行能把自己最宝贵的产品授权给你这个同行来卖呢?思来想去,大概率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跨境的授权,问题是国外的商业授权相对来说更贵,你得出多少钱和代价来买授权呢?就算你搞定了,卖得出去吗?前面还有我这只拦路虎,更何况,我也算见识了市面上国内外几乎大多数的 IP 库产品的数据质量,并没有看到哪家能比我们更好的了。这不违反广告法吧?

2、他们在开庭后,又补充了一个证据,就是在 2024 年的这个时间点下公证了一个 2021 年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抄袭。

问题是,我们 2021 年起诉,2022 年要求提交证据时你不提交这个证据,2023 年你不提交,等到 2024 年提交了?

就算这个算是你的商业机密,你一审的时候不想提交,二审的时候,总要放弃幻想,赶紧提交证据好翻盘吧?

当然,他们在证据方面反复横跳的事情太多了,我们律师为此出具的的质证意见快成排比句了。

哦,忘了说,就算证据有用,也超出举证期了,呵呵。

最后我也只想说,即使那个证据真实存在,那个 IP 的用途也不会出现在那个平台上的,自己做 IP 应用场景数据不知道咋回事吗?

该说这次打官司的主角了。

我们最早知道这个公司是从朋友兼客户那里知道的,现在养成的条件反射就是知道来新“友商”了,就先上网站查一下相关 IP 看看有没有抄袭行为,有就直接呼叫律师团队赶紧去公证处公证。

内部查了一下,发现他们的股东之一曾经以其他公司名义给我们发邮件说要为自己的某些业务购买 IP 库使用。

后来也听说是也购买过其它“友商”的数据。

完成了第一步数据“积累”之后,他们就开始了典型的官网 / ppt 养成(贴金)之路,举几个例子:

1、我们官网目前写的自我介绍是“IPIP 专注 IP 地理位置以及 IP 画像数据的研究、整理与发行,我们的主力产品 IP 地理位置数据库主要基于 BGP/ASN 数据以及遍布全球的网络监测点进行城市级 IP 地域数据标注,准确度远高于国内国外同类产品。”,这是我自己亲手所写。有版本仓库提交日志可证。

而我们这个“友商”的自我介绍是什么呢?开头就是“江苏 XXX 公司专注于IP地理位置以及IP画像数据的研究、整理与发行”,熟悉不熟悉?我相信他们并不理解我所说的“研究、整理与发行”都是代表什么意思。

其实相比其它行为,这都是小意思了。

2、比如我曾经在朋友圈里吐槽过,他们曾经在官网号称每天处理 3551085822 GB,有网络监测点(项)82300 个。

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不会这么吹牛啊。我在朋友圈里讲过理由了。

现在嘛,老实多了,只说自己“每日处理数据量超 1000 GB。使用全球超 700 个网络监测点辅助测量”了。

3、再比如他们在自己的 ppt 里写自己从 2016 年就开始 IP 地址定位的采集,还在自己官网上曾有写 2021 年的公司大事件。

而实际上庭审的时候,亲口承认 2022 年才开始做这些数据。但是即使如此,在证据的佐证方面,也非常的弱。

他们应该也是知道,一两年就能做到全球数据都做好,是个不可能的事情吧,只能往前美化,但是庭审的时候不得不把时间缩短了。

4、而且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情,我在庭审的时候,亲口问的他们有多少人的团队,他们说有 30 多人,但是公司 2023 年报里交社保的人数为 0,他们自己解释说是去年公司迁址的时候导致的,问题是你 2021 年和 2022 年没迁址,一样也是 0 人啊。最后我们也通过一堆的证据证明了他们就是某个当地公司的马甲。

当然了,不影响你们在官网和 ppt 里上写百人团队的。

好吧,这些都是你们嘴里说的“销售话术”。

你愿意夸大,我不太 care,但是你们涉嫌抄袭了啊。

最后这次庭审,他们当庭提交了如此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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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证据目录,432 页。

想证明什么呢?

要么说数据投毒无效,要么说数据有大量变化,我们不是抄的,是自己做的,标注在一起纯属巧合,还引用了我这个公众号的文章。

我们律师问他们有没有详细的 IP 数据变更记录,他们却回答与本案无关。魔鬼都在细节里啊。

证据里还提交了一堆感谢信,去讲座,参加展会和大会,甚至连他们起诉其它公司的事情都拿来提交成证据,问题是那个案子他们自己撤诉了啊。

左看右看,看着不像证据,更像是标书。

都是顾左右而言他。

5、还有一个他们提交的证据比较有意思,没来得及在法庭上说,可以在这里吐槽一下,为了证明数据的变动大,不但引用了我的文章,还自己做了一个 EXCEL 表格。

里面在 2023 年 IP 省份保有量中提到香港为 2202 万 IP,但是在变化数据中仅 2023 年 4 月就变化了 2031 万 IP,紧接着 5 月变更了 520 万,6 月变更了 2195 万,10 月份又变更了 1922 万,仅香港全年的累计变更数量就达到了 6966 万。

他们又自己有写“2023 年中国大陆 IP 地址发生了超过 2 亿次变化”。

而中国不含港澳台的 IP,也就 3.5 亿左右。

我做了 IP 库 10 多年,自认为在真实的世界里,不会也不可能出现短时间内出现占整个地区很大比例的变动的,太可怕了,他们居然拿出来要自证清白。

我的文章里,老老实实写 2021 年一年到头中国区变化了不到 3000 万 IP,还会被他们拿来当证据。还把单位写错了。

写到这里,不由得想起了那个老“友商”在自己官网里的展示的数据,也都是以大为美,奈何数字写的再大搞不动我们核心客户啊。

这两家真的很像很像。按照某高老师的玩笑话说,合并得了。:D

6、最有意思的是在法庭上,他们列了一堆问题,逐项质问我们,比如为什么起诉前一家“友商”是在北京,但起诉他们却不在北京,诸如此类,如果有人中途来旁听,可能会觉得我们更像被告吧。我们的律师也跟法官抗议了,法官也批评他们了,还让他们请个律师来。

还有一些更细节的事情,我先不讲了吧,等判决了之后再说为妥,不给他们留一丝机会。

另外还是要感谢我们的两位律师同样的辛苦来回往返北京和当地进行开庭,而且坐了四次高铁,遇到了三次晚点,心累。。。

行啦,有意思的“友商”迷惑行为大赏讲完了,还得继续回到无趣的工作里继续搬砖干活,接续有关之前的 IP 变更情况的报告,我也会尽快发出。

祝大家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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