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搜狐起诉优酷索赔亿元
最近,一起反盗版大戏正在上演:
9月15日,搜狐、激动网和优朋普乐发起成立“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对优酷网涉嫌盗版数百部国内影视剧提起诉讼,索赔一亿元人民币。另外,可口可乐因在优酷的盗版侵权影视剧页面投放广告,也遭联盟起诉。
无利不起早。搜狐起诉优酷,显然不是因为兄弟间的恩怨情仇,而是意在争夺互联网视频广告的蛋糕。
视频广告的蛋糕终于散发出了香味,吸引不少人纷纷前来。但在分蛋糕的时候,那些没为原材料掏钱的却得了大头,掏钱的却得了小头。这自然让掏钱的愤愤不平,于是就有了诉讼。
搜狐此举,也借助了政策的东风。
2008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今年8月,国务院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计划》。之后,从音乐到视频,反盗版政策一个接一个出台。
所以,反盗版联盟成立,也许并非是纯粹的商业利益争夺,其背后可能还有保护知识产权、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国家意志。
二、猜猜此案的结局
对于此案,恐怕不会有“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的悬念,也不会有“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局”的感叹。
因为,就跟历年轰轰烈烈的其他反盗版案件一样,“雷声大雨点小”恐怕都是共同结局。
互联网“避风港原则”本意是保护无辜者不受牵连,但其法律空隙足够装下大大小小的盗版网站。以往,无论反盗版的狂风暴雨多么猛烈,到了这个“避风港”,最终也只能是微风轻拂。
不过,面对“避风港原则”,反盗版联盟也做了不少准备。首先,反盗版联盟阵容可谓庞大,除了搜狐等几家发起方外,还包括了大量版权方、版权协会、广告公司,后面还有国家版权局压阵。其次,在这之前,联盟通过第三方认证平台收集了相当多证据。最后,张朝阳也不惜揭露网络视频行业的“潜规则”,以捅破那些盗版网站的遮羞布。
不顾,此案结局依然难料。领头的搜狐本身也不是纯洁天使,目前虽然有浪子回头之意,但往日的污点依然会被用作反击的依据。这一点,看看最近一些软文就能明白。
所以,优酷要想毫发无伤估计很难,反盗版联盟要想大获全胜也不容易,此案最大的可能还是走向和解了事。
三、真正解决盗版需要商业模式创新
就算反盗版联盟大获全胜,又能如何?版权方的生存困境就能大幅改善吗?
恐怕不能。
最初,网络视频主要靠条幅广告,收入寥寥无几,自然没人有兴趣来反盗版。最近一些年,网络视频找到了视频广告模式,市场逐渐成熟,收益大大增加,所以反盗版的声音也强了起来。
但是,网络视频广告收入依然是僧多粥少。号称占据了50%以上份额的优酷,预计09年收入也就1亿,这意味着整个产业也就几个亿收入。何况,广告模式靠天吃饭、要看大客户眼色,收入并不稳定,增长空间恐怕也是有限。
所以,目前的网络视频反盗版,就像一群饥肠辘辘的人在抢一个小蛋糕。即使获胜了,能够分到一点的恐怕也就几家网站;对于这么多版权方来说,最后能够获得的也不过是一些蛋糕屑而已。
我认为,要真正解决网络视频盗版问题,关键是要想办法将这个蛋糕做大,让大家都能从做大的蛋糕中获利,也就是说,必须找到一种可以让大家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
目前搜狐高清采用了视频广告模式。我觉得这种模式盈利能力太弱,实质是在将版权贱卖,对版权方并不有利。而且这种模式很容易造成渠道垄断,造成狼狗当道的局面,对整个产业来说并非好事。
我觉得,在未来,普通视频依然可以采取广告收费模式,但希望能够建立在一个更加有效的交易平台,能够更加公开、排除独占。传统媒体的独播模式在互联网上恐怕是行不通的,必然招致盗版。
对于高清视频和手机视频,应该走用户收费模式。
确实,不会人人都愿意付费,但我们不需要100%用户来买单。只要有5%愿意为了得到更好的服务而买单,那么整个产业所能获得的收益恐怕就能远远超过广告模式。想想这些年腾讯收入突飞猛进的原因,就能知道这并非空中楼阁。
四、用户收费模式的五大障碍
用户收费模式并无新意,但却一直难以实施,原因有五:
1、缺乏便利的支付通道
便利的小额支付是实现用户收费的必备条件。
虽然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手段广为流行,但用这类工具支付视频,就跟公交车上用百元大钞一样,既不方便,也不放心。
2、价格不合理
盗版就跟病菌一样,也有其存在价值。盗版是对版权保护的制约,防止版权方滥用其权利。
价格不合理毫无疑问是盗版泛滥最主要的原因。假如价格非常低廉,让人们觉得物有所值,我相信很多人还是愿意为之付费的,毕竟买个盗版光盘也要不少费用。
3、获取正版的便利性
时间也是有价值的,这个也是用户付出的成本。假如获取盗版比获取正版还要容易,这样的反盗版是不可能成功的,我们必须让正版产品触手可及。
现在网上确实有不少经营正版音乐、视频的网站,但是人们要获得正版,就必须上这些网站。这显然不是以客户为中心的做法,反而是在将用户往盗版阵营方向推。
要解决盗版问题,就必须想方设法通过便利的分销机制将正版视频遍布到每一个网站,让每一个网站都能低门槛、低成本地经营正版产品并获取利益。如此,反盗版事业才能众人拾柴火焰高。
4、获得盗版的便利性
只有提高盗版的成本,降低获取盗版的便利性,正版的比价效应才会凸显出来。
盗版网站虽然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但想想现在互联网上找AV影片也不是易事,就能明白只要有专门机构去对付反盗版问题,就算不可能根除盗版,也能大大遏制盗版的泛滥。
让一个个版权方自己去盯反盗版显然是得不偿失的,大家抱成团去反盗版才能有规模效应。另外,反盗版不应该是一阵风,应该让专业的机构常态化地做专业的事情。
5、缺乏有效的商业平台
目前的视频版权合作模式,还是一对一的谈判模式。这种模式成本高,推广难,容易造成垄断,根本不足以将正版视频分销到各大网站。
五、中国移动MM如何助力网络视频商业模式创新
最近,中国移动推出了Mobile Market,有望解决以上难题。
虽然目前MM还是聚焦于手机应用,但是若中国移动能够用真正开放的心态去做,那么MM可能改变整个中国数字出版行业、改变整个互联网的生态环境。
以下是我关于MM如何实现数字产品分销的设想:
简单解释一下:
对于版权方来说,既可以直接将内容上传到互联网上,也可以借助网站、借助中国移动的视频基地实现内容的托管。上传后,在MM里配置视频的基本信息、制定销售价格之后,版权方就只需要等着中国移动把钱打过来,无需操心其他东西。
对于网站来说,可以将MM里注册的视频链接到自己的页面进行销售,所需做的工作只是设置相关链接,确保用户能够得到满意的服务。而具体的支付工作、结算工作统统交给中国移动的手机支付平台来完成。
这样,版权方与网站之间是一种完全网络化的方式。借助MM,一部视频可以分销到所有网站、所有手机客户端,而版权方本身却只需要做出少量的工作即可。而所有网站也可以从正版销售中获利,无需跟版权方进行任何谈判,所得佣金也直接由系统自动结算。
这种模式极其简单,产业链各方的运作成本都可以降到最低,一切结算也都通过系统自动进行。当然,在技术实现上,这种模式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在利益分配方面,版权方得50%、运营商得30%、网站得20%,最大的蛋糕留给了版权方。网站和运营商虽然分得的比例小,但因为有规模,所以获得的收益也非常可观。
对于网络视频的反盗版工作,建议由中国移动从收取的30%佣金中抽出一部分组成反盗版基金,聘请专业的反盗版机构来对付盗版网站,实现具有规模效应的反盗版工作。
本文关于MM和反盗版的描述十分简单,详细论述参见我的博文:
1、《中国移动MM如何成就千亿梦想》
2、《中国移动MM如何解决盗版问题》
六、结束语
3G时代,是移动互联网的时代。
我一直认为,移动互联网的精髓在于移动通信的用户收费模式与互联网的开放共享模式的融合。这种融合不仅改变通信业的生存模式,也将改变整个互联网的生态。
中国移动MM可能重蹈梦网覆辙,也可以成就一项非常伟大的事业。我期待,MM能够成为一个真正开放的平台,让手机支付为整个社会所用,从此让文化不再廉价,让智力不再贬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