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深圳劳动局介入调查“华为7000人辞职”事件[http://news.qq.com/a/20071102/000950.htm 南方网]

今年9月底开始,华为共计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华为公司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惟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计高达10亿。据悉,华为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明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目前,深圳点击查看深圳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元老也要“先辞职再竞岗”

 

来自华为员工的消息显示,华为鼓励员工辞职的方案9月已获通过,10月前华为先后分批次与老员工私下沟通取得共识,10月开始至11月底实施,须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完成。共计将有超过7000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需要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

 

按华为公司的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之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据华为员工透露,华为总裁任正非,副总裁孙亚芳在内的一批华为创业元老,也将进行“先辞职再竞岗”。

 

辞工赔偿费将超过10亿元

 

据悉,“先辞职再竞岗”时,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公司相应的补偿,补偿方案为“N+1”。N为华为工作的年限,如果某个华为员工的月工资5000元;一年奖金是60000元,假如他在华为工作了8年。那么他得到的最终赔偿数额就是10000元(工资+年奖金平摊)乘以“8+1”,计90000元。

 

此次自愿辞职的老员工大致分为两类:自愿归隐的“功臣”和长期在普通岗位的老员工,工作年限均在8年以上。其中一些老员工已成为“公司的贵族”,坐拥丰厚的期权收益和收入,因而“缺少进取心”。由于这些老员工的收入相对较高,外界预测赔偿费总计将超过10亿元。

 

劳动部门称其是“新问题”

 

即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此前即已引起各方的强烈争议。此次华为“先辞职再竞岗”,被外界解读为直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为目的。

 

今年6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

 

“华为向来倡导员工的危机意识,通过能上能下的机制激励员工,和7000多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任正非和华为的管理风格矛盾。事实上,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面对《劳动合同法》,必须思考和应对的。”昨日下午,深圳雅而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阎斌分析。

 

“这是《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前出现的一个新问题,我们正在调查研究。”昨日下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注意到华为此项措施,将在调查之后再得出相关结论。

 

《南方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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