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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抄袭事件”开庭小志
第一次开庭时间为——2006年10月18日早9点,于海淀区人民法院44号法庭。当天到庭的有我和我的代理律师刘铭,以及被告清华大学出版社和中关村图书大厦。新华书店总店缺席。法庭上, 清华大学出版社强词夺理,气焰还是那么一贯的嚣张。 清华大学出版社对于王立峰和李玉波给我的道歉信、CSDN开具的证明、李玉波没有和清华大学出版社签署合同的证明信,以及王立峰在出版过程中清华大学编辑
2006-10-13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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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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