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入门进阶之5: 继承与派生
1. 一个派生类可以同时拥有多个基类,这种情况被称为多继承。
2. 派生类成员是指除了从基类继承来的成员之外,新增加的数据和函数成员。
3. 派生类的生成过程:a. 吸收基类成员 b. 改造基类成员 c. 添加新成员
4. 在派生过程中,基类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是不能被继承的。
5. 公有继承: 当类的继承方式为公有时,基类的公有和保护成员的访问属性在派生类中保持不变,而基类的私有成员不可访问。
6 私有继承:当类的继承方式为私有继承时,基类中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都以私有成员身份出现在派生类中,而基类的私有成员在派生类中不可访问
7 保护继承:当类的继承方式为保护继承时,基类中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都以保护成员的身份出现在派生类中,而基类的私有成员不可访问。
8 类型兼容性规则: 在需要基类对象的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公有派生类的对象来代替, 在替代之后,派生类对象就可以作为基类的对象访问,但是只能使用从基类继承的成员。
a. 派生类对象可以赋值给基类对象
b. 派生类对象也可以初始化基类对象的引用
c. 派生类对象的地址也可以赋值给基类对象的指针
9. 由于基类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不能被继承,在派生类中,如果对派生类新增的成员进行初始化,就必须为派生类添加新的构造函数。 但是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只是负责对派生类新增的成员进行初始化,对所有从基类继承下来的成员,其初始化工作还是由基类的构造函数负责。
10. 在构造派生类对象时,会首先调用基类和内嵌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来初始化他们各自的数据成员,然后才执行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函数体。
派生类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如下: a. 先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调用顺序是按照它们被继承时的顺序(从左到右)
b. 调用内嵌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调用顺序是按照它们被声明的顺序
c.调用派生类构造函数的结构体内容
11. 拷贝构造函数:如果要为派生类编写拷贝构造函数,则需要为基类相应的拷贝构造函数传递参数。
C::C(C &c): B(c)
{}
12. 派生类的析构函数调用顺序刚好和构造的相反。
13. 如果派生类中声明了与基类成员函数同名的新函数, 即使函数的参数表不同,从基类继承的同名函数的所有重载形式也会被隐藏。
11. 如果基类声明了带形参表的构造函数时, 派生类必须要声明构造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