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关村丰台园创新十二条项目类申报8月11日,正式启动了2020年度“创新十二条”项目类申报工作。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创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建立创新簇的企业,一次性补贴15万元;对 获得北京市优秀创新簇的企业,一次性补贴20万元。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0年中关村丰台园创新十二条项目类申报时间及奖励,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0年中关村丰台园创新十二条项目类申报时间
1.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8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接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工作日)。
(二)2020年中关村丰台园创新十二条项目类申报奖励
本次项目申报特指符合“创新十二条”中第四条(一)和(二)、第五条(二)和(三),以及第八条(三)的项目。
1.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
(1)对获得《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资金支持的平台, 给予市级支持资金 30%的配套资金支持;
(2)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参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工作
(1)对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或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银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10 万元;对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对创制标准的前三位承担单位给予奖励:创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创制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一次性奖励20万元。鼓励团体标准制定主体积极制定符合市场需要的团体标准,每项标准一次性 奖励5万元。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此项支持金额累积不超过100万元。
3.支持创新人才服务平台建设
对新建立创新簇的企业,一次性补贴15万元;对 获得北京市优秀创新簇的企业,一次性补贴20万元。
(三)2020年中关村丰台园创新十二条项目类申报材料
1. 丰台科技园“创新十二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 符合申请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的证书、资质、批复文件、公告等材料的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 企业简介及申报项目介绍
以上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创新十二条兑现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证书、资质带原件备查。
(四)2020年中关村丰台园创新十二条项目类申报要求
1. 企业需按申报项目分别准备材料,如:企业申报知识产权和创制标准两项资金,需要分别准备两类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分别装订成册)。
2. 企业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按如下规则命名:XX公司-第X条-申报项目名称(如: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材料。
3. 企业对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该企业在园区内的所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