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派生类对象时,构造函数调用顺序依次为:
1)基类构造函数(存在多个基类则按照基类在类派生表中出现的顺序而不是在初始化列表里的顺序)
2) 派生类中的成员类构造函数(存在多个成员类则按照各成员在派生类中被声明的顺序而不是在初始化列表里的顺序)
3) 派生类本身的构造函数
对于基类的基类,基类的成员类,依然套用上述规则
2,作为一般规则,派生类构造函数应该不能直接向一个基类数据成员赋值而是把值传递给适当的基类构造函数否则两个类的实现变成紧耦合的(tightly coupled)将更加难于正确地修改或扩展基类的实现。(基类设计者的责任是提供一组适当的基类构造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