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故事发生在2001年,当时福州的公安局长,王振国。自己参股的一个生意,遇到了一个对手,然后他就指示刑警队长,带了一队人马去把那人杀了,以“持枪拒捕”的名义。然后,这帮警察兄弟还都记了功,并且直接把对手的财产分了,每人得了一部车。
执法警察,风风光光地杀人夺财,还是头一次听说。
2006年,案子了结的时候,我知道了这个故事。
互联网真是厉害,新浪网上还有今天还能查到2001年事发时间的新闻,标题为“福州刑警破获一起持枪勒索案”。
我google了几个小时相关的新闻,初步得出了这件事的脉络:
2001年3月事发:不幸生意上与局长有冲突的人一个被杀,一个被捕;
2001年8月,检察院发现公安局的“持枪拒捕”说法不能成立,但是由于某领导批示无能为力;
2002年5月,王振国由于经济问题出逃(这时间福州大批官员因远华案被捕或出逃);
2004年4月,公安部接到举报后介入;
2004年5月,杀人的警察们被捕;
2006年5月,宣判。
公安局长直接派刑警队“做掉”生意对手的事情,直接参与的警察有40多个,从大队长到中队长到普通警察,事先准备,事后串供,他们都知道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据说,公安局也有不少人偷偷打电话给受害者,表示同情。说明这个事情在公安局不是秘密。检察院第一次介入就知道有很大问题,2001年10月第一次上法庭连法警都安慰受害人“不要着急,他们简直乱来”。
也就是说,参与的,没有参与的,福州的公检法上上下下都知道这件事的基本真相。也就是说王局长把公安局变成了杀人越货不含糊的黑社会总部,而整个福州政府系统在知情的情况下沉默了3年,直到公安部来人后一个月,才把杀人者入狱。
我很想知道,5个开枪的人心中,认为自己是什么人?40多个参加行动警察心中,认为自己是什么人?上千个明知真相的公务员心中,认为自己是什么人?
他们一起,做出了一个百姓可怕到超出想象的事情。他们的心灵会忏悔吗?
我看过清朝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比之福州的警察杀人夺财案,让人疑惑,我们这是在一个什么年代啊,邪恶竟然如此地堂而皇之,那么多人的良心都敌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