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员变量的作用域(默认是protected类型):
(1)@private:只能在当前类的实现@implementation中直接访问。即只能在当前类的成员方法中直接访问。子类中虽然完全继承了父类成员,但是不能直接访问从父类继承来的私有成员的。切记:子类不能直接访问父类私有成员,但子类仍然拥有父类私有成员。
注意:想在子类中访问父类的私有成员,需要通过为父类私有成员提供的set/get方法来进行访问。
(2)@protected:可以在当前类以及子类的实现@implementation中直接访问。
(3)@public:任何地方都可以直接访问。
(4)@package:同一个“体系内(框架)可以访问”,介于@private和@public之间
2、成员变量作用域(使用注意和补充)
(1)成员方法的实现 中定义的变量是私有的(可以看做局部变量),原因是因为在用类文件时只包含.h文件,而不包含.m文件。
(2)@implementation中(即成员方法的实现中)是不能定义和@interface中同名的变量。
(3)在OC类中,静态成员变量的声明应放在@implementation与@end之间,不能放在类的声明部分。
3、不用interface也可以直接实现类,语法格式如下:
@implementation 类名:NSObject/别的父类
{
//定义成员变量:与Interface的类似
}
-(返回值类型)标签1:(参数类型1) 参数1 (参数类型2) 参数2............
{
//方法的具体实现
}
@end
注意:如果用以上格式的话要么把以上代码段放到main函数的上面;要么放在.h文件中,由main.m文件导入此头文件。另外这种写法将无法使用@property属性的语法。这种格式写法内部定义的成员变量默认是私有类型的。开发中一般不用此种方法。
4、继承的补充:只要子类继承了父类,那么子类就拥有了父类的所有方法和成员变量(包括私有变量)。但是拥有了父类私有成员变量并不能直接访问。
5、父类/超类:Superclass 子类:subclass
6、id是万能指针,可以指向所有的OC对象,切记:仅限于OC对象。id相当于NSObject *;常用于以下格式:
在类中声明@property id o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