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L给我发了个短信──皇马8000万购入了C罗,注意,单位英胖,不是欧刀。
第一反应──kao,不值!
尽管C罗很火,尽管C罗是足球先生,尽管C罗在英超曼联翻江倒海,但是──C罗个人而言说实在很烂,没有kaka那样纯洁善良忠诚,没有小罗龅牙露齿而笑的可爱,没有大罗外星人的绰号,没有齐祖那样踏实稳重又雄冠四方,但是,他就是创了记录8000万,高于齐祖,转会费就是标杆,总要一比,但一比之下C罗真没法跟其他人比,怎么就创了记录呢?不是通涨那就只能说老弗罗是大头,的确,老弗罗为了银河战舰二代,好比当年的阿布到了英超,卢布满天飞。
我静待皇马接下来的赛季,我等着看战舰如何与巴萨pk,等着看C罗怎么对得起这8000万胖。
后来还跟L讨论了一下皇马的会员制,发现这个制度还真不赖,这里张贴一下,哪天有空再挖挖这个东西:
写道
会员制俱乐部具有“球队花钱,会员埋单”的特点!
在俱乐部公司化政策推行前,西班牙俱乐部普遍采取会员制,以向会员募集会费的手段筹集维持俱乐部生存及发展的所需资金。由于会员制俱乐部具有“球队花钱,会员埋单”这样的天然特点,俱乐部领导很难在财政问题上绷紧“量入为出”这根弦。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负债累累成为了众多西班牙俱乐部共同的特征。而在其中,西甲俱乐部的负债额更是到了动辄就数亿、甚至数十亿比塞塔的可怕地步(1欧元约合166.386比塞塔)。
为了解救职业足球俱乐部经济即将崩盘的命运,也为了让它们日后可以更健康地发展,西班牙政府于1990年颁布特别法令。依据该法令,国家先替俱乐部结清债务,而后者将在12年内将这笔钱偿还给财政部。与此同时,俱乐部必须要改组成为责任有限体育公司,变成有一定注册资本的经济实体。此前俱乐部所欠的债务越多,其需要的注册资本额也就越高。改组工作必须要在1992年6月30日时完成,否则等待俱乐部的将是立即被强行降入丙级或干脆解散的惩罚。西班牙政府出台这样的法令,就是希望足球俱乐部在成为公司后可以实现在财政层面上真正的自我约束;让俱乐部的管理运作更显透明。
为了筹集到注册资本,俱乐部纷纷选择了出售未来股份的方式开始融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采取了“三步走”的策略,即在1992年4月和5月时,向会员兜售未来股份,6月时面向球迷销售股份。
这一环节的完成,让此前古典的会员制俱乐部被赋予了全新的含义。购买股份后,俱乐部会员和普通球迷的身份由此上升为股东(尽管是小股东);而在购股过程中,由于俱乐部负债金额普遍巨大,小股东贡献资金又十分有限的缘故,自然会出现某位大亨斥巨资吃进众多股份,成为大股东。改组完毕后,大股东合乎情理地进入俱乐部董事会,成为有限责任体育公司的实际掌门人。
改组工作完成之后,绝大部分西班牙职业俱乐部的归属权,也完成了从会员到股东的交接,大股东全面掌控了俱乐部。而俱乐部的性质,也从单纯的非盈利体育组织,演变成为以体育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股东们创造利润的经济工具。由于财务报表良好,皇马、巴塞罗那、毕尔巴鄂以及奥萨苏纳四家俱乐部并未在当年被列进必须公司化的俱乐部名单。因此,他们也就成为了现今西甲中仅有的4家没有“有限责任体育公司”名号的纯正会员制俱乐部。从单纯的俱乐部到有限责任体育公司的转变,对西班牙足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最为显著的功效,是拯救了即将跌进破产深渊的西班牙职业足球。改组为公司之前,西班牙职业足球虽然竞技水平颇高,但俱乐部背后的经济状况却糟糕得暗无天日。由于负债关系错综复杂,一旦某家球队被债务拖垮,这张倒掉的多米诺骨牌完全可以将整个西班牙的职业足球推进万劫不复的经济危机。
改组之后,由于自己进行了股份投资的缘故,不想让钱白白打水漂、而且也要对其他股东负责的俱乐部高层,真正开始审慎地面对球队财政。这让西班牙职业足球的经济环境有了起死回生的变化。根据德勤会计事务所最近发布的分析报告,当前西甲俱乐部财政状况普遍健康,有限责任体育公司的短、中、长期债务都在可控范围内。
当然,俱乐部公司化的这15年光阴里也不全是积极的消息。俱乐部为某位大股东控制后,虽然为引进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提供了可能,但也将俱乐部自己的命运与这位大老板的个人能力紧紧捆绑在了一起。如果遇到明主,俱乐部的发展自然是快马加鞭;但如果碰到昏君呢?笔者不敢说希尔和洛佩拉家族平庸,但在他们成为马竞和贝蒂斯的最大股东后,前者已然从“西甲第三豪门”的位置上跌落,后者则始终无法摆脱动荡却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