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函数使用this关键字给所有属性和方法赋值,因为构造函数仅仅是一个普通函数,因此可以使ClassA的构造函数成为ClassB的方法,然后调用它。ClassB会收到ClassA的构造函数中定义的属性和方法。
很抽象的一段话,具体的实现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们先看一段简单的代码:
this所指向的是构造函数当前创建的对象, 但是在这里,我们应当把ClassA这个函数本身就看作是对象,而this就是指向ClassA的。
因此,这里的ClassA应该是常规的函数(this所指向的), 而不再是构造函数。
下面这段代码改写了ClassB,实现了所谓的继承:
在这里,我们首先为ClassB 创建了一个新的方法newMethod,并将其指向ClassA(记住ClassA只是个普通的方法), 然后调用这个方法。 最后再将其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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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ClassA方法里面的this么? 现在它指向谁了?想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能明白为什么下面的代码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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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方式太过于流行,以至于ECMA决定为此添加两个新的方法,即call() 和apply()。
call()方法的第一个参数用作this的对象引用,而后面的参数则保持不变:
第一个参数说明了由谁来调用ClassB,即决定了this的属性。
利用call()方法,上面的代码就可以改写成:
apply跟call函数很接近,第一个参数是要调用的对象,而第二个函数则是要传递参数的数组。 其他的基本一致。
其实即使我们不采用模拟继承的方式,apply和call函数也是非常好用的。具体怎么使用,就看程序的需求了。
最后一种方法,不同于之前的所有办法,采用了覆盖prototype的方式:
这种方式的好处的,如果你使用instanceof方法,会发现ClassB的实例类型也是ClassA。
缺点则是,构造函数不能有参数。
很抽象的一段话,具体的实现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们先看一段简单的代码:
function ClassA(sColor) {
this.color = sColor;
this.printColor = function() {alert(this.color);}
}
function ClassB(){
}
this所指向的是构造函数当前创建的对象, 但是在这里,我们应当把ClassA这个函数本身就看作是对象,而this就是指向ClassA的。
因此,这里的ClassA应该是常规的函数(this所指向的), 而不再是构造函数。
下面这段代码改写了ClassB,实现了所谓的继承:
function ClassB(sColor){
this.newMethod = ClassA;
this.newMethod(sColor);
delete this.newMethod;
}
在这里,我们首先为ClassB 创建了一个新的方法newMethod,并将其指向ClassA(记住ClassA只是个普通的方法), 然后调用这个方法。 最后再将其删去。
!
还记得ClassA方法里面的this么? 现在它指向谁了?想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能明白为什么下面的代码可行了:
!
var objB = new ClassB("sColor");
objB.printColor();//print sColor;
这种方式太过于流行,以至于ECMA决定为此添加两个新的方法,即call() 和apply()。
call()方法的第一个参数用作this的对象引用,而后面的参数则保持不变:
function ClassB(sParam){
alert(this.sColor);
alert(sParam);
}
var obj = new Object();
obj.sColor = "red";
ClassB.call(obj, "yes");
第一个参数说明了由谁来调用ClassB,即决定了this的属性。
利用call()方法,上面的代码就可以改写成:
function ClassB(sColor){
ClassA.call(this, sColor);
}
apply跟call函数很接近,第一个参数是要调用的对象,而第二个函数则是要传递参数的数组。 其他的基本一致。
其实即使我们不采用模拟继承的方式,apply和call函数也是非常好用的。具体怎么使用,就看程序的需求了。
最后一种方法,不同于之前的所有办法,采用了覆盖prototype的方式:
function ClassA(){
}
function ClassB(){
}
ClassB.prototype = new ClassA();
这种方式的好处的,如果你使用instanceof方法,会发现ClassB的实例类型也是ClassA。
缺点则是,构造函数不能有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