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用类
复用程序代码的方法有两种:组合和继承
1. 组合
组合的方法就是在新类中建立一个原有类的对象,通过类对原有方法的调用实现新类中的方法,从而达到代码服用的目的。就是(has-a)的问题
2. 继承
继承的方法就是采用关键字extends,使新类继承原有类,新类会继承原有类所有的方法和属性,同时也可复写原有类的方法或方法重载。
继承的初始化:初始化首先初始化基类,然后才是子类的初始化。当基类的构造函数为带参数的构造器时,要用super(value);的方法显式的调用基类的构造器方法。
3. 组合和继承的选择
一般先考虑组合,只有在确实必要时才使用继承,如必须向上转型达到多态的效果。
4. final关键字
final不可改变,对象是不能改变引用,但可改变对象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