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那独(chuan)特(xiao)的猎头模式——北漂18年(51)


前一阵跟老婆大人聊起十年前X网这段工作往事,她问:“X网骗你啥了?这么过不去?”2005年这家公司既没骗我的钱,工资也是一分不少(要知道之后十年的工作中,只有万达不曾欠过我的钱)。我想了半天回答:“用一种独(chuan)特(xiao)的猎头方式完全摧毁了我的自信。”本期就来介绍一下这种独特的方式,之后还有人抄,没有成功的。抄的不像还能活一阵儿,全部照抄死的更快。

X网“专职领导专职”制度

X网“团队”制度

一、专职可以领导专职,专职下级顾问的业绩使领导人享受X网商务制度规定的66%分配权,即60%顾问费与6%特别顾问费,但领导人不享受66%以外的任何顾问费或特权,包括但不限于保障金、出勤及新出台的四个奖项:学习奖、创新奖、业绩奖、团队奖;另外中国X网根据商务制度有权在第一年专职团队达到48名后不增加名额,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二、X网现行“专职领导专职”制度除了“非专职不可以领导专职外”,只允许“人力资源顾问领导招聘顾问”“招聘顾问领导人力资源顾问”其它如“招聘顾问领导招聘顾问”“人力资源顾问领导人力资源顾问”等均不允许。以下招聘顾问简称BD,人力资源顾问简称CT。未经特批不允许开展,如果不同意此领导形式直接不允许加盟X网。

三、注:BD系传统猎头公司的“业务发展或商务拓展人员”

The business development

四、注:CT系传统猎头公司的“顾问” , The consultant

另取医院“CT”X射线透视检查之意,另兼顾“current”(当前的, 通用的, 流通的、趋势, 电流, 水流, 气流)表明这个职位的透视性、流通性!

五、以上最佳组合为“人力资源顾问领导招聘顾问”

1、原因之一招聘顾问的全部几乎都需要人力资源顾问的配合与授权!

具体表现在:

1)“不打无准备之仗”,对职位进行分析,初步考虑是否能做。

2)如果清晰,则最好提供相应候选人,以推动签约与10%。

3)如果不清晰,则需要慎重全面分析,较大把握后招聘顾问才能出动。

4)如果对应“人力资源顾问”不授权,一般招聘顾问不能签单,除非其它人力资源顾问授权。

2、原因之二是有助于初期招聘优秀的“人力资源顾问”!因为“领导关系”提高了“人力资源顾问”的待遇。

但从长远来看“招聘顾问”领导“人力资源顾问”是大势所趋!因为一个招聘顾问可以“供养”几个“人力资源顾问”!

以实例说明专职领导专职对最高领导人的“积极”影响:

1)正式通过上下级关系显示其地位。因以下级累计计算业绩,“人力资源”顾问费将提升。

当一个专职领导人领导另一个专职或更多时,!因为事实是两个或以上领导人做出的业绩!故不适用“专职顾问个案”。

((专职顾问个案

某行业只有一位合作伙伴即专职顾问到位,也可以开展工作,同时发展人才顾问团队和职位顾问团队,所发展的团队归自己领导,但目标减半(200团队变100团队,11万/月变为5.5万/月),一人独得双份顾问费,顾问费比例对照双人标准执行,即一人实现5.5万视为两人实现11万,且执行24%*2标准发放顾问费。若另一合作伙伴(专职顾问)到位,原制度自动恢复,无条件执行。))

关键是根据“专职领导专职”,可以累加计算其业绩提成!这完全可以!采取等值累加,即第一次成功人才与签成合同同等价值,即人才:职位=1:1

但对于回头客,即第二次成功人才与第二次签成同一合同显然不同等价值,根据X网现行制度为人才:职位=4:1!

以此类推。

 

A如“CT领导BD”情况下,两人合作5万业绩,则下级领导人BD为7500元,而上级领导人为5*21%(相当于业绩完成5+5万的比例,故实际业绩没有增加,但比例提高了,从而取得“差额”补助)=10500,即使考虑非专职顾问的“分流”,此待遇也已经相当具有“吸引力”了,不仅仅是对“优秀的CT”也对“优秀的猎手”

顾问费共计7500+10500=18000元,相当于36%顾问费,原本5万15%,两个共计30,现在增加为36%,多了6%个点!

对于BD:15% 没变

对于CT:21% 增加了6%点

 

B更为重要的是,现“猎头公司”基本全部在做“回头客”,其人力资源顾问的待遇没有明显变化,而在X网,则“双倍计算”,加之专职领导专职,很容易触及“48%”

仍以以上为例,如果是“回头客5万”,则对于人力资源顾问为“10万”,加之又是“领导人”,已触及48%!具体计算如下:对于招聘顾问〖简称BD〗5万/2*9%=2250元,而对于人力资源顾问,以后简称〖CT〗,5*2*24%<相当于完成10+2.5万>=24000!

顾问费共计2250+24000=26250元,相当于52.5%顾问费

对于BD:4.5% 顾问费降低了10.5%,因为“回头客”核心业绩来自CT。

虽然比例下降了2倍多,但只要有回头客,BD源源不断受益、细水长流。

对于CT:48%  较第一次合作<A情景>增加了27%,一倍多,较“不领导情景+初次合作15%”,增加了33%,三倍多!!!

C如果以上情况同时发生,对于BD,〖5+5/2〗*18%<因为有回头客,故不能为18%,如果按18%计算,最终顾问费<60%,故仍按18%计算,在不违反60%原则的前提下尽量优化>=13500,对于CT,〖5+5*2<因为是回头客>〗*24%=36000.

顾问费共计13500+36000=49500元,相当于49.5%顾问费

对于BD: 13.5%(基本数为10万)

对于CT: 36%(基本数为10万)

2)对于以上2〗3〗4〗如果全部反过来“BD领导CT”,结果如下:

A1

如“BD领导CT”情况下,两人合作5万业绩,则下级领导人CT为7500元,而上级领导人为5*21%(相当于业绩完成5+5万的比例,故实际业绩没有增加,但比例提高了,从而取得“差额”补助)=10500,待遇颠倒!激励颠倒!

顾问费共计10500+7500=18000元,相当于36%顾问费

对于BD:21%增加了6%点

对于CT:15%没变

 

B1

更为重要的是,现“猎头公司”基本全部在做“回头客”,其人力资源顾问的待遇没有明显变化,而在X网,则“双倍计算”,加之专职领导专职,很容易触及“48%”

仍以以上为例,如果是“回头客5万”,对〖CT〗,5*2*21%=21000!则对于招聘顾问为“5/2万”,加之又是“专职领导专职”,相当于2.5+10,故达到了24%!具体计算如下:对于招聘顾问〖简称BD〗5万/2*24%〖本应按12%计算,鉴于整体没有超过60%,不按12%计算,最优化顾问计算〗=6000元。

顾问费共计6000+21000=27000元,相当于54%顾问费

对于BD:12%

对于CT:42%

C1

 

如果以上情况同时发生,对于CT,〖5+5*2<因为是回头客>〗*24%=36000。

对于BD,〖5+5/2〗*24%<因专职领导专职>=18000,

 

顾问费共计18000+36000=54000元,相当于54%顾问费

对于BD:18%

对于CT:36%

 

A2

如“平等”情况下,两人合作5万业绩,则每人均为5*15%=7500元

顾问费共计7500+7500=15000元,相当于30%顾问费

对于BD:

对于CT:15%

B2

更为重要的是,现“猎头公司”基本全部在做“回头客”,其人力资源顾问的待遇没有明显变化,而在X网,则“双倍计算”,如果是“回头客5万”,对于人力资源顾问,以后简称〖CT〗,5*2*21%=21000!则对于招聘顾问为“5/2万”,具体计算如下:对于招聘顾问〖简称BD〗5万/2*9%=2250元。

顾问费共计2250+21000=23250元,相当于46.5%顾问费

对于BD:4.5%

对于CT:42%

C2

 

如果以上情况同时发生,对于CT,〖5+5*2<因为是回头客>=〗*24%=36000。

对于BD,〖5+5/2〗*18%<因专职领导专职>=18000,

 

顾问费共计13500+36000=39500元,相当于39.5%顾问费

对于BD:13.5%

对于CT:36%

 

列表如下比较

 


A

B

C

A1

B1

C1

A2

B2

C2

领导结构

CT领导BD

BD领导CT

互不领导,举案齐眉

示范情景

初次5万业绩

回头客5万业绩

初次5万+回头客5万

初次5万业绩

回头客5万业绩

初次5万+回头客5万

初次5万业绩

回头客5万业绩

初次5万+回头客5万

BD数量

7500

2250

13500

10500

6000

18000

7500

2250

13500

CT数量

10500

24000

36000

7500

21000

36000

7500

21000

36000

总额

18000

26250

49500

18000

27000

54000

15000

23250

39500

累计 总额

CT:5万(初次)1.05万

5万(回头)2.4万

5万初+5万回3.6万

CT:5万(初次)0.75万

5万(回头)2.1万

5万初+5万回3.6万

CT:5万(初次)0.75万

5万(回头)2.1万

5万初+5万回3.6万

BD比例

15%

4.5%

13.5%

21%

12%

18%

15%

4.5%

13.5%

CT比例

21%

48%

36%

15%

42%

36%

15%

42%

36%

总比例

36%

52.5%

49.5%

36%

54%

54%

30%

46.5%

39.5%

点累计

CT105%点,BD33%点

CT93%点,BD51%点

CT93%点,BD33%点

点平均

CT35%点,BD11%点

CT31%点,BD17%点

CT31%点,BD11%点

点差

+4%   +0%

+0 %  +6%

+0%   +0%

小结

对于CT均突破30%,基本三倍于BD,而以后的发展趋势是1BD供养3CT,BD顾问费略高于CT,基本持平。

5万元业绩相当于25万年薪X1(一个中级猎头职位招聘),或者15万*2;10*3!而且是二人合作!

非专职顾问费比例

按以上示范数5万(15%),非专职顾问费比例不会超过8个点(15%/2,因为20%、50%、100%的原因),另就是领导人直接获取相应信息的可能也极大――同样人才与职位在第一次合作时,优先专职领导人;退一步讲,即使多分配了一些,将更有后劲发展呀!问题的关键是X网已经取出如此高的比例支付合作伙伴!传统猎头公司远远不及!

即按X网提供的“合作机制”不论自己“单挑”还是真正掌握X网精髓“团队”

均可以实现“积累”,如果“团队”的话,则真正掌握X网的最高境界“直线”!

不论从“保障金”(类似保底)或“顾问费比例”(提成)!而且我们还是执行严格的“圈地”政策,严格保护全体领导人“基业”!“先入先得”“占尽先机”

专职领导人保守平均月顾问费

CT35%-8%=27%

(5*27%=1.35万);而且以上统计中两种情况是5万,一种是10万!

BD17%-8%=9%

(5*9%=0.45万)

巧合的是,正好是人力资源顾问的“三分之一”

 备注一:

 如果非默认专职领导专职呢?只能计算“业绩基数”(只影响顾问费比例,不影响业绩额),不能计算“业绩差额”(即影响顾问费,又影响业绩额)!

 假设A领导BB领导C

 第一种情况即非默认专职领导专职,即专职间接领导专职产生了业绩:

X网现行制度,C3(一人单挑完成3万)*15%*2=9000元。B是0,A3(一人单挑完成3万)*24%*2=1.44万

 第二种情况即默认专职领导专职,即专职直接领导专职产生了业绩:

 X网现行制度,B3(一人单挑完成3万)*15%*2=9000元。C是0,A6(一人单挑完成3万)*24%*2-9000=1.98万 

 以上均系“团队”力量!

 备注二:X网特别奖金

4.1 4%奖---部门领导奖

在每个领导人的团队中,每产生N个24%以上的部门(即实现X网顾问费重要考核业绩指标:11万元业绩/月/招聘顾问+人力资源顾问团队),额外奖励(N-1<减去业绩最少的部门,即最有利于领导人方式计算>=个部门(总业绩)*2%。

X网创业年限

达标团队总数

领导人奖金总额

顾问费

差额收益

预期

实际收益

1

2

(2-1)*11*12*(3-6)%=3.96-7.92万/年

1520

1520

2

4

(4-1)*11*12*(3-6)%=11.88-23.76万/年

3040

3040

3

8

(8-1)*11*12*(3-6)%=27.72-55.44万/年

6080

6080

4

16

(16-1)*11*12*(3-6)%=59.4-118.8万/年

120160

120160

5

32

(32-1)*11*12*(3-6)%=122.76-245.52万/年

240320

240320

说明:

1、X网创业年限:指借助X网平台创业的时间,可以1-5年,当然可以更长,如果想取得“时间自由”,提前停止创业,以后每年可以稳定从X网取得“领导人奖金”,如在X网创业三年,则从第四年开始,每年从X网取得“领导人奖金” 27.72-55.44万/年。

2、达标团队总数:指创业者建立并领导的达标团队总数或达标CT总数。达标标准为“5.5万/月流水/CT”,相当于每月实现3个10万级人才的猎头,以此类推:2个*20万级人才;1个*30万级人才猎头。――回头客业绩双倍计算,基本全是回头客。

3、领导人奖金总额:指领导人因为培养带动了达标团队,而每月固定取得的收益。包括两部分,部门领导奖4%+深度领导奖2%=6%,如果BD与CT分开领导人,则为3%。

4、顾问费差额收益:根据七级公开顾问费制度而取得的差额。

预期实际收益:根据平均水平预期收入。

4.2 2%奖---深度领导奖

拥有大于等于3个以上的24%部门时,其本部门中如果也有24%部门时,额外奖励这些部门业绩额的2%,额外奖励截止到这些部门也拥有大于等于3个以上的24%部门时。

 

为了便于理解上述条款,

第一种假设每位领导人均是完成“BDCT”,具体假设案例如下:

A领导A1A2A3A4A没有直接做任何“BDCT”,但A1A2A3A4均实现“BDCT11万,则A取得的部门领导奖为(4-1)*11*12*4%=15.84万/年。

第二种假设每位领导人均是只单一完成BDCT,具体假设案例如下:

A领导A1A2A3A4A没有直接做任何“BDCT”,但A1A2A3A4均实现BDCT11万,则A取得的部门领导奖为(4-1)*11*12*2%=7.92万/年。

暂忽略对深度领导奖的举例。

特别提示:A1A2A3A4完全可能是一个“团队”而不局限于一个人!


如果你认真看完上面的一大堆东西,我除了表示佩服之外,还要说出其中的真相“其实并没有什么卵用”,不要说制度过于复杂没法执行,这套基于人性和独(chuan)特(xiao)模式下的猎头业务大盘,在几位大怪咖的合力运作之下,还没出海就直接崩溃了。制度好也要人执行,更何况制度不行,人也不行。

下次继续慢慢讲哈。

注:如果制度你感觉好,直接拿走。我只是用来回忆下过去,不承担任何责任。X网的首席怪咖张J还因为这套制度起诉过一家公司,说对方抄他的创意。结果是败了,网上还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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