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设计模式(李建忠主讲) 2.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 理解隔离变化
    从宏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的变化,将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减为最小
  • 各司其职
    从微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更强调各个类的责任;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新增类型不应该影响原来类型的实现
  • 对象是什么?
    从语言实现层面来看,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两者都依赖于抽象(稳定)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依赖于抽象
    例子
    上一节的demo中,第一个实现中MainForm依赖于Line和Rect,这是不符合DIP原则的,其中MainForm是高层模块,Line和Rect是低层模块;在第二个实现中,MainForm并不依赖于Line和Rect,而依赖于Shape,Shape就是抽象,Line和Rect也依赖于抽象。

开放封闭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例子
    demo中,第一种实现方法中,当增加圆的绘制时,要修改MainForm的代码,并且增加Circle类,没有遵循OCP原则;而第二种写法只增加了Circle类(扩展),没有修改,遵循了OCP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Liskov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不要将不必要的接口暴露出去,如果只是本类使用,就private;如果子类需要使用,就protected;需要给外部使用,就public。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某种程度上破环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居于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解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解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和依赖倒置原则是相辅相成的。
    例子
    Demo中,第一种实现中Class MainForm中有vector<Line>类型,没有遵循该原则;第二种实现中vector<Sharp> 中遵循了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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