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实现抽象类
6.7.1 抽象类和虚函数
虚函数是类成员中的概念,是只做了一个声明而未实现的方法,具有虚函数的类就称之为抽象类,这些虚函数在派生类中才被实现。抽象类是不能实例化的,因为其中的虚函数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函数,不能被调用。所以抽象类一般只作为基类被派生以后再使用。
和类的继承一样,JavaScript并没有任何机制用于支持抽象类。但利用JavaScript语言本身的性质,可以实现自己的抽象类。
6.7.2 在JavaScript实现抽象类
在传统面向对象语言中,抽象类中的虚方法必须先被声明,但可以在其他方法中被调用。而在JavaScript中,虚方法 就可以看作该类中没有定义的方法,但已经通过this指针使用了。和传统面向对象不同的是,这里虚方法不需经过声明,而直接使用了。这些方法将在派生类中 实现,例如: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
//定义extend方法
Object.extend = function(destination, source) {
for (property in source) {
destination[property] = source[property];
}
return destination;
}
Object.prototype.extend = function(object) {
return Object.extend.apply(this, [this, object]);
}
//定义一个抽象基类base,无构造函数
function base(){}
base.prototype={
initialize:function(){
this.oninit(); //调用了一个虚方法
}
}
//定义class1
function class1(){
//构造函数
}
//让class1继承于base并实现其中的oninit方法
class1.prototype=(new base()).extend({
oninit:function(){ //实现抽象基类中的oninit虚方法
//oninit函数的实现
}
});
//-->
</script>
这样,当在class1的实例中调用继承得到的initialize方法时,就会自动执行派生类中的oninit()方法。从这里也可以看到解释型语言执 行的特点,它们只有在运行到某一个方法调用时,才会检查该方法是否存在,而不会向编译型语言一样在编译阶段就检查方法存在与否。JavaScript中则 避免了这个问题。当然,如果希望在基类中添加虚方法的一个定义,也是可以的,只要在派生类中覆盖此方法即可。例如:
//定义一个抽象基类base,无构造函数
function base(){}
base.prototype={
initialize:function(){
this.oninit(); //调用了一个虚方法
},
oninit:function(){} //虚方法是一个空方法,由派生类实现
}
6.7.3 使用抽象类的示例
仍然以prototype-1.3.1为例,其中定义了一个类的创建模型:
//Class是一个全局对象,有一个方法create,用于返回一个类
var Class = {
create: function() {
return function() {
this.initialize.apply(this, arguments);
}
}
}
这里Class是一个全局对象,具有一个方法create,用于返回一个函数(类),从而声明一个类,可以用如下语法:
var class1=Class.create();
这样和函数的定义方式区分开来,使JavaScript语言能够更具备面向对象语言的特点。现在来看这个返回的函数(类):
function(){
this.initialize.apply(this, arguments);
}
这个函数也是一个类的构造函数,当new这个类时便会得到执行。它调用了一个initialize方法,从名字来看,是类的构造函数。而从类的角度来看, 它是一个虚方法,是未定义的。但这个虚方法的实现并不是在派生类中实现的,而是创建完一个类后,在prototype中定义的,例如prototype可 以这样写:
var class1=Class.create();
class1.prototype={
initialize:function(userName){
alert(“hello,”+userName);
}
}
这样,每次创建类的实例时,initialize方法都会得到执行,从而实现了将类的构造函数和类成员一起定义的功能。其中,为了能够给构造函数传递参数,使用了这样的语句:
function(){
this.initialize.apply(this, arguments);
}
实际上,这里的arguments是function()中所传进来的参数,也就是new class1(args)中传递进来的args,现在要把args传递给initialize,巧妙的使用了函数的apply方法,注意不能写成:
this.initialize(arguments);
这是将arguments数组作为一个参数传递给initialize方法,而apply方法则可以把arguments数组对象的元素作为一组参数传递过去,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实现。
尽管这个例子在prototype-1.3.1中不是一个抽象类的概念,而是类的一种设计模式。但实际上可以把Class.create()返回的类看作 所有类的共同基类,它在构造函数中调用了一个虚方法initialize,所有继承于它的类都必须实现这个方法,完成构造函数的功能。它们得以实现的本质 就是对prototype的操作。
6.7.1 抽象类和虚函数
虚函数是类成员中的概念,是只做了一个声明而未实现的方法,具有虚函数的类就称之为抽象类,这些虚函数在派生类中才被实现。抽象类是不能实例化的,因为其中的虚函数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函数,不能被调用。所以抽象类一般只作为基类被派生以后再使用。
和类的继承一样,JavaScript并没有任何机制用于支持抽象类。但利用JavaScript语言本身的性质,可以实现自己的抽象类。
6.7.2 在JavaScript实现抽象类
在传统面向对象语言中,抽象类中的虚方法必须先被声明,但可以在其他方法中被调用。而在JavaScript中,虚方法 就可以看作该类中没有定义的方法,但已经通过this指针使用了。和传统面向对象不同的是,这里虚方法不需经过声明,而直接使用了。这些方法将在派生类中 实现,例如: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
//定义extend方法
Object.extend = function(destination, source) {
for (property in source) {
destination[property] = source[property];
}
return destination;
}
Object.prototype.extend = function(object) {
return Object.extend.apply(this, [this, object]);
}
//定义一个抽象基类base,无构造函数
function base(){}
base.prototype={
initialize:function(){
this.oninit(); //调用了一个虚方法
}
}
//定义class1
function class1(){
//构造函数
}
//让class1继承于base并实现其中的oninit方法
class1.prototype=(new base()).extend({
oninit:function(){ //实现抽象基类中的oninit虚方法
//oninit函数的实现
}
});
//-->
</script>
这样,当在class1的实例中调用继承得到的initialize方法时,就会自动执行派生类中的oninit()方法。从这里也可以看到解释型语言执 行的特点,它们只有在运行到某一个方法调用时,才会检查该方法是否存在,而不会向编译型语言一样在编译阶段就检查方法存在与否。JavaScript中则 避免了这个问题。当然,如果希望在基类中添加虚方法的一个定义,也是可以的,只要在派生类中覆盖此方法即可。例如:
//定义一个抽象基类base,无构造函数
function base(){}
base.prototype={
initialize:function(){
this.oninit(); //调用了一个虚方法
},
oninit:function(){} //虚方法是一个空方法,由派生类实现
}
6.7.3 使用抽象类的示例
仍然以prototype-1.3.1为例,其中定义了一个类的创建模型:
//Class是一个全局对象,有一个方法create,用于返回一个类
var Class = {
create: function() {
return function() {
this.initialize.apply(this, arguments);
}
}
}
这里Class是一个全局对象,具有一个方法create,用于返回一个函数(类),从而声明一个类,可以用如下语法:
var class1=Class.create();
这样和函数的定义方式区分开来,使JavaScript语言能够更具备面向对象语言的特点。现在来看这个返回的函数(类):
function(){
this.initialize.apply(this, arguments);
}
这个函数也是一个类的构造函数,当new这个类时便会得到执行。它调用了一个initialize方法,从名字来看,是类的构造函数。而从类的角度来看, 它是一个虚方法,是未定义的。但这个虚方法的实现并不是在派生类中实现的,而是创建完一个类后,在prototype中定义的,例如prototype可 以这样写:
var class1=Class.create();
class1.prototype={
initialize:function(userName){
alert(“hello,”+userName);
}
}
这样,每次创建类的实例时,initialize方法都会得到执行,从而实现了将类的构造函数和类成员一起定义的功能。其中,为了能够给构造函数传递参数,使用了这样的语句:
function(){
this.initialize.apply(this, arguments);
}
实际上,这里的arguments是function()中所传进来的参数,也就是new class1(args)中传递进来的args,现在要把args传递给initialize,巧妙的使用了函数的apply方法,注意不能写成:
this.initialize(arguments);
这是将arguments数组作为一个参数传递给initialize方法,而apply方法则可以把arguments数组对象的元素作为一组参数传递过去,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实现。
尽管这个例子在prototype-1.3.1中不是一个抽象类的概念,而是类的一种设计模式。但实际上可以把Class.create()返回的类看作 所有类的共同基类,它在构造函数中调用了一个虚方法initialize,所有继承于它的类都必须实现这个方法,完成构造函数的功能。它们得以实现的本质 就是对prototype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