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编译写书上一个例子时,由于书上的代码只有一部分,于是就自己补了一个内部类。结果编译时出现:No enclosing instance of type E is accessible. Must qualify the allocation with an enclosing instance of type E(e.g. x.new A() where x is an instance of E). E指代我写的那个包含内部类的外部类。
根据提示,没有可访问的外部类E的实例,必须分配一个合适的外部类E的实例(如x.new A(),x必须是E的实例。A为内部类的名称)看着这句提示,我就纳闷了,我已经用new实例化了这个类,为什么还不行呢。
于是百度谷歌了一下相关资料。原来我写的内部类是动态的,也就是开头以 class开头(没有加static修饰符)。而主程序是public static class main。在Java中,类中的静态方法不能直接调用动态类的方法及使用动态类的属性。只有将某个内部类修饰为静态类,然后才能够在静态类中调用该类的成员变量与成员方法。所以解决办法一:是将 class改为static class. 解决办法二:先定义一个外部类的实例x,然后用x去调用内部类的A的构造函数,从而实现实例化。例如:x.new A( ).
二:在写完一个类时没有在主方法而是直接在类中调用System.out.println()方法打印信息,这时编译会报错。因为类不能直接在方法外调用方法。
方法才能调用方法,而System.out.println(x); 是一个内置方法,所以只能放到方法里去调用,不能写在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