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于8岁女孩为户口再度自杀

来源:新华网 作者:廖祖笙

  1月5日的《中国青年报》有消息说,茉茉才8岁,但她已自杀4次了。此前《北京娱乐信报》已报称茉茉3次自杀未遂。茉茉是赵大妈快50岁的时候,在雨中拣来的一个弃婴。给茉茉上户口,赵家就得先交3万元的社会抚育费,而赵家贫困得连2000元也交不起。北京丰台区王佐镇计生科放出话来:不交社会抚育费,别想得到证明。没有
证明就上不了户口,茉茉先后用刀割脖子、用瓦片割腕、吞服安眠药,到目前已4次自杀未遂!

  茉茉的亲生父母身在何方,至今无人知晓,在本质上她与孤儿无异。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孤儿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王佐镇计生科还有什么理由依据《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限制与处罚办法》,对赵家狮子大开口?以错误援引的地方法规凌驾于国家的法律之上,这是典型的胡乱执法,一旦逼迫得这个孩子真的自绝于人世,该部门将逃脱不了舆论如潮的谴责,故意刁难者也势必会被推上被告席。

  有关茉茉数度自杀未遂的报道,已经见诸报端有一些时日了,现在又闻其自杀,这给我以诸多的震惊:我震惊于某些部门视舆论的监督若无物,官僚得丝毫不怕闹出人命来;我震惊于媒体林立,却没能救一个8岁的女孩于水火;我震惊于落后的户籍制度,竟可以如此漠视公民的权利;我更震惊于一些人把公共权力化为本部门谋利的工具时,胡来一气,还能树起“合法”的牌坊……我要问:这3万元的社会抚育费果真收得心安理得吗?这8年来,“社会抚育”体现在何处?“社会抚育”的结果,难道是让一颗弱小的心灵一再地滴血?!

  重庆市78岁的孤老周素英只因为收养了4条流浪狗,当她发出“我老了,手脚也不行,我想我可能只有吃低保了”的悲鸣时,当地居委会也同样是以“按政策办事”的名义将她拒之门外的。党的政策,是为人民谋幸福,而绝非无视悲苦,逼人寻死。王佐镇计生科的工作人员啊,别以捍卫政策的名义,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黑,也别太利令智昏了,逼人太甚,从你们的身上我就闻不着丁点的人味啊!

  需要加以警惕的是,有些打着“执法”的幌子行乱收费乱罚款之实的公权机构,已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将执法与“创收”挂钩的那些实施者们,正在陷党和政府于不义。对这些人不严加追究,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稳定。8岁的茉茉绝不能让户籍制度和官僚主义给逼死,有关部门以及媒体都有责任有义务对此保持关注,以便让不该上演的悲剧尽快地划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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