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前置审核
项目依据:《互联网管理办法》;《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首次申请申报材料:
一、《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书》(需提供电子版,发至邮箱:xzxk2008@126.com);
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表》(需提供电子版,发至邮箱:xzxk2008@126.com);
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四、医疗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五、单位法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网站域名注册相关证明文件;
七、网站栏目设置表及对应层级的内容范围说明;
八、网站相关人员清单、相关设备清单;
九、网站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十、网站技术服务人员简历及身份证、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十一、网站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人员简历及身份证、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十二、网站涉及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专业栏目信息审核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十三、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2.信息安全审核制度;
3.技术安全保障措施;
4.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十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经营医疗卫生网站的承诺书;
十五、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十六、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备份及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十七、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十八、保证医疗保健信息来源科学、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十九、若网站为经营性网站或含有经营性栏目需提交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复核申请申报材料:
一、《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申请表》;
二、两年来运营情况报告;
三、网站有关变更情况;
四、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核通知原件;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需有关专家审查的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山西省卫生厅行政许可大厅(太原市东华门23号)
联系电话:0351-3580553 邮编:030013
网上表格下载:山西省卫生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