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内容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予以奖励补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四)《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2021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对2021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补助。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四、受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深圳市2021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名单附后);
(二)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五、申请材料
(一)国家级、省级认定&

本文详细介绍了申请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的流程、条件、支持强度与方式,包括不同级别的奖励金额,以及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科研诚信承诺。符合条件的运营单位需在2022年6月20日至7月20日期间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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