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和其他医用费用。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发票和费用清单进行计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住院的天数乘以每天的金额进行计算。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和医院级别而有所不同。
3、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进行确定。如果需要营养支持,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购买营养品或进行营养餐配送。
4、误工费:如果小孩因事故导致无法上学或家长因照顾小孩而无法工作,可以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根据小孩或家长的固定收入或近三年平均收入进行计算。
5、陪护费:如果小孩因事故受伤需要专人陪护,可以计算陪护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的原收入或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进行计算。
6、交通费和住宿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进行赔偿。需要提供相关的票据作为证明。
7、残疾赔偿金:如果小孩因事故导致残疾,可以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一般为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事故给小孩或家长造成了精神损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体金额根据损害程度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