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之前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通常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复婚意味着双方重新建立了婚姻关系,之前的离婚协议已经失效。但是,如果双方在复婚前对之前的离婚协议进行了变更或重新签订,并且这些变更或重新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这些协议在复婚后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