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合同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鉴于乙方有意委托甲方开发用于 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上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软件开发项目的内容、要求均由本合同的附件载明。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乙方提供的《需求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软件开发工作。
2、安排专门人员与乙方联络。
3、免费为乙方提供一次培训,接受培训的人数为1-5名,培训时间为1天,培训内容为该软件的安装与操作方法。
4、依合同收取软件开发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实际需要和甲方的要求,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正式提交项目的《需
求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完整性、合法性。
2、指定专门人员与甲方联络。
3、协助甲方组织好培训、实施和验收,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软件开发费用。
第四条:费用、验收及支付步骤
开发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
分期实施、验收与支付,如下表:
步骤 | 完成日期 | 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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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维护
1、乙方提出技术服务要求,甲方有义务及时响应和认真服务,努力确保乙方所购系统的正
常使用。
2、乙方需要大的改动或需要委托甲方进行二次开发,乙方应同甲方另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另外收取开发费用,但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也不作为变更本合同的依据。
第六条:保密条款
1、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2、为确保甲方的所有客户(包括乙方)的数据安全,乙方人员在与甲方人员交流时必须遵守以下约定:
不聊天、不谈论与技术无关的事情。
不询问也不透露任何公司或私人的任何联系信息。如:电话、E-mail、QQ号码、网址、住址、办公地址等。
所有联系信息,只限于在合同双方的签字人(或受权联系人)之间传递。
3、 双方应保证其所有雇员严格遵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延迟付款或延迟完成开发的时间大于五天,每迟延一天,则向对方赔偿合同总额的万分之六。
3、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4、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5、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对甲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但应以书面文件为准。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加盖骑缝章,方可使本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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