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类型、运算符与表达式
常量与变量
1.在程序运行工程中,其值不变的量称为常量。用一个标识符代表一个常量的,称为符号常量,即标识符形式的常量。
2.其值可以变的量称为变量。
标识符 用来标识变量名、函数名、数组名、类型名、文件名、的有效字符序列称为标识符(identifier)。C语言规定标识符只能有字母、数字、下划线三种字符组成,且第一个字符必须为字母或下划线。
字符常量 C语言的字符常量是用单引号括起来的一个字符。如‘a’、‘D’、‘?’、‘&’等都是字符常量。
字符串常量 一对双引号括起来的字符序列。如“How do you do。”、“$123.45”等。不能把一个字符串赋给一个字符变量。C语言规定以字符‘/0’作为字符串结束的标志。在写字符串时不必加‘/0’,否则会画蛇添足。‘/0’字符是系统自动加上的。一般将字符串存放在字符数组中。
整型、浮点型(实型)、字符型变量 int float double char(注意:一个char型的变量里只能存放一个字符。)
变量的赋值 int a=3;
float b=3.12;可以这样分别赋值;也可以只给一部分变量赋值如: int a,c,b=3;但不能这样:int a=b=c=d=3;
C语言运算符有以下几类:
⒈算术运算符(+、-、*、/、%)
⒉关系运算符(>、<、= =、>=、<=、!=)
⒊逻辑运算符(!、&&、||)
⒋位运算符(<<、>>、~、|、∧、&)
⒌赋值运算符(=极其扩展赋值运算符)[如果赋值运算符两侧的数据类型不一致,就要在赋值运算时进行类型转换]
⒍条件运算符(?、:)
⒎逗号运算符(,)
⒏指针运算符(*、&)
⒐求字节运算符(sizeof)
⒑强制类型转换运算符((类型))[一般形式:(类型名)(表达式) 表达式应该用括号括起来若是一个字符,则括号可以省略。]
⒒分量运算符(.、->)
⒓下标运算符([])
⒔其他(如函数调用运算符())[自加自减运算符++、--:++i、--i
表示在使用i之前,先使i的值加(减)1;i++、i—表示在使用i之后,使i的值加(减)1,++、--的结合方式为“自右至左”]
表达式
赋值表达式: <变量><赋值运算符><表达式>
逗号表达式: 表达式1,表达式2……表达式n 它的值为表达式n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