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法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任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法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任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