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总体技术要求》、《数据中心网络智能管控及运维系统技术要求》。
一、提供IDC基础资源出租服务
1、VIP机房出租:根据用户需要,互联网数据中心向用户提供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放置用户自备的网络和服务器等设备,管理和配置多由用户独立完成。VIP 机房配备独立的门禁系统,在网络出口方面可共用互联网数据中心的互联网出口,也可使用互联网数据中心提供的专线出口。
2、主机托管:互联网数据中心应为用户提供一定的“空间”和“带宽”,其中“空间”是参照机架服务器的规格选取一定的机架或机位空间,用户将自己的网络设备、服务器托管在租用的空间内。用户拥有对托管设备的所有权和完全控制权限,用户自行安装软件系统和自行维护。
3、机架出租:互联网数据中心应向用户提供一定数量的机架,用户在机架可自行安装、维护自备设备。根据用户需求,机架可与其他机架之间采用通透式钢笼隔离。
4、服务器出租:互联网数据中心应规模采购服务器设备,出租给互联网数据中心用户,并向承租人提供主机的硬件维修、保养等服务。用户拥有对租用设备的使用权和完全控制权限,自行安装和维护软件系统。
5、虚拟机(VirtualMachine)出租:互联网数据中心应把一台服务器(系统资源、网络带宽、存储空间等)按照一定的要求划分成若干台“虚拟服务器”,向用户提供租用服务,同一台服务器上的虚拟机是彼此独立的,并可由用户自行管理。
6、带宽出租:互联网数据中心根据用户的需要提供不同形式的端口接入方式和接入带宽,根据接入方式的不同分为共享型、独享型。共享型指一定数量的用户租用某种网络端口并共享同等级出口带宽,多台用户设备共同接入 互联网数据中心 接入层交换机,通过该交换机同一条上行链路接入互联网数据中心网络汇聚层设备,用户带宽受该链路所带用户数影响。独享型指用户租用某种网络端口并独享出口带宽,用户设备直接接入互联网数据中心汇聚层或核心层交换机,独占汇聚层或核心层设备的一个端口,并完全占用该出口带宽,IDC应为用户提供受保障的带宽。
7、IP地址出租:互联网数据中心向用户提供一定数量的正地址,在用户需要额外数量的正地址时需另行租用。
8、IT系统外包(VDC)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应向用户提供包括机房基础设施、IT设备、运维管理系统、基础软件等在内的整体外包服务。
二、互联网数据中心增值服务
1、基础资源类服务以外,互联网数据中心还将提供代维代管等附加服务。
2、安全防护类,包括防火墙出租、VPN接入、病毒防范、入侵检测、防 DDoS 攻击、流量清洗、网页防篡改、安全扫描、安全评估等
3、数据存储类,包括在线存储、在线备份、数据备份及异地备份等。
4、流量管理类,包括负载均衡、SSL 加速、流量统计分析等。
5、维护管理类,包括远程维护、设备代理监测、设备代理维护等,
6、内容管理类,包括网站镜像、网页加速、应用加速、CDN等。
7、系统集成类,包括设备安装和升级、网站设计与建设等。
8、其他服务
互联网数据中心将根据技术、业务管理等的变化提供更多种类服务,如云计算概念中的各类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