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中成员变量的初始化总结
声明、定义、初始化三个概念的不同:
声明:指定变量的名字和类型,可以多次声明。
定义:为该成员变量分配存储空间,有且仅有一个定义。
初始化:为该成员变量赋初值。
- 初始化列表初始化( 成员变量初始化的顺序是按照在那种定义的顺序)
以下三种情况下必须使用初始化成员列表
一、需要初始化的数据成员是对象,且该对象不能默认构造。(这里包含了继承情况下,通过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对父类数据成员进行初始化);
二、需要初始化const修饰的类成员;
三、需要初始化引用成员数据;
2.构造函数内赋值初始化成员变量
1、普通的变量
一般不考虑啥效率的情况下 可以在构造函数中进行赋值。考虑一下效率的可以再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中进行。
class CA
{
public:
int data;
……
public:
CA();
……
};
CA::CA():data(0)//……#1……初始化列表方式
{
//data = 0;//……#1……赋值方式
};
2、static 静态变量
static变量属于类所有,而不属于类的对象,因此不管类被实例化了多少个对象,该变量都只有一个。在这种性质上理解,有点类似于全局变量的唯一性。
在C++中,类的静态成员(static member)必须在类内声明,在类外定义和初始化
class CA
{
public:
static int sum;
……
public:
CA();
……
};
//静态成员变量在编译时存储在静态存储区,即定义过程应该在编译时完成,
//因此一定要在类外进行定义,但可以不初始化。
int CA::sum;//类外定义,没有初始化
int CA::sum=0;//类外定义,并进行初始化。
3、const 常量变量
const常量需要在声明的时候即初始化。因此需要在变量创建的时候进行初始化。一般采用在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中进行。
class CA
{
public:
const int max;
……
public:
CA();
……
};
CA::CA():max(100)
{
……
}
4、Reference 引用型变量
引用型变量和const变量类似。需要在创建的时候即进行初始化。也是在初始化列表中进行。但需要注意用Reference类型。
如果成员为变量为引用类型
类不能有默认无参构造函数,必须提供构造函数
类构造函数的形参必须为引用类型
引用型成员变量初始化必须在成员初始化列表内完成
class CA
{
public:
int init;
int& counter;
……
public:
CA();
……
};
// 如果成员为变量为引用类型,那么构造函数的参数为引用类型
// 引用必须在成员初始化列表里面初始化,不能在函数体里面初始化
// 在函数体里面相当于赋值,显然引用不能赋值
CA::CA():counter(&init)
{
……
}
5、const static integral 变量
对于既是const又是static 而且还是整形变量,C++是给予特权的(但是不同的编译器可能有会有不同的支持,VC 6好像就不支持)。可以直接在类的定义中初始化。这里的integral泛指所有整型,例如int、short、long、char。
// 但非整型(float,double等)就只能在类外进行初始化
// const float CA::fmin = 3.14;
class CA
{
public:
//static const float fmin = 0.0;
// only static const integral data members can be initialized within a class
const static int nmin_i = 0;
const static short nmin_s=0;
const static long nmin_l=0;
const static char nmin_c=0;
……
public:
……
};
总结
-
只有const 且 static 且 integral 的变量可以在类内初始化(即类内声明的同时初始化),也可以在类外(即类的实现文件中初始化),不能在构造函数中初始化,也不能在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中初始化;
-
static且不是const的数据成员只能在类外(即类的实现文件中初始化),也不能在构造函数中初始化,不能在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中初始化;
-
const且不是static的数据成员只能且必须在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中初始化,不能在类内初始化,也不能在构造函数中初始化;
-
不是const且不是static的数据成员可以在构造函数中初始化,也可以在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中初始化,不能在类内初始化;
-
数组成员是不能在初始化列表里初始化的。
类中的static成员函数的声明和定义
static函数的声明可以像普通成员函数一样声明,只是在前面加上一个static关键字。
如:
private:
static int GetXYZ();
而在定义时,像static变量那样,也是必须去掉static关键字,若写成:
static int A::GetXYZ()
{
…………
}
就会提示错误:
‘static’ should not be used on member functions defined at file scope
应该写成是这样:
int A::GetXYZ()
{
…………
}
至于static函数的使用,可以在你所编写的代码段中这样插入:
………………
A::GetXYZ(); //可以看出他是类的东东,不是对象的
………………
当然,对于public型的static量(假设叫CString S_str),可以这样使用:
A::S_str = "Hello !";//类外初始化
CString str = A::S_str;//赋值给其他CString 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