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后的特点
成员变量
子父类中出现了同名的成员变量时,在子类中需要访问父类中非私有成员变量时,需要使用 super 关键字,修饰父类成员变量,类似于之前学过的 this 。
成员方法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重名的成员方法,这时的访问是一种特殊情况,叫做方法重写 (Override)。
方法重写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和参数列表都相同),会出现覆盖效果,也称为重写或者复写。声明不变,重新实现。
方法覆盖重写特点:创建的是子类对象,则优先用子类方法。
@Override 不写也可以覆盖,但是建议写上,可以帮助检测错误。
注意事项
1.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必须要保证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
2.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函数名和参数列表都要一模一样。
3.子类方法的返回值必须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值范围。
构造方法
1. 构造方法的名字是与类名一致的。所以子类是无法继承父类构造方法的。
2. 构造方法的作用是初始化成员变量的。所以子类的初始化过程中,必须先执行父类的初始化动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默认有一个 super() ,表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父类成员变量初始化后,才可以给子类使用。
3.只有子类的构造方法可以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4.super的父类构造调用,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不能一个子类构造调用多次super构造。
super关键字的三种用法:
1.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
2.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方法。
3.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this关键字的三种用法:
1.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成员变量。
2.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成员方法。
3.在本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构造方法。
继承的特点
1. 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2. Java支持多层继承(继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