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工程概况...........................................2
二、 塔吊的安全使用.....................................4
三、 塔吊安装...........................................5
四、 塔吊的安全管理.....................................6
五、 塔吊防碰撞措施.....................................9
塔吊防碰撞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07]83号地块办公、商业金融用房
建设单位:浙江浩然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建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汉嘉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基坑围护设计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杭政储出(2007)83号地块办公、商业金融用房工程位于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B-06-1地块,地块南临富春路,北为市民街,西为城星路,东侧为华成、圣奥大厦。项目用地共15259平方米,场地东面建造一幢写字楼(A楼),高45层,建筑高度为185米,西面建造一幢服务公寓楼(B楼),高27层,建筑高度为100米。两幢楼中间建造三层高的商场,整个地块区域设计为四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共175742.5平方米。
本工程1号塔吊桩为钻孔灌注桩,桩顶标高为-20.65m,其中T1、T2、T3、T4桩进入持力层深度分别为3.56m、3.48m、3.56m、3.48m。2号塔吊桩为钻孔灌注桩,桩顶标高为-18.65m,其中2T1、2T2、2T3、2T4桩进入持力层深度分别为3m、4.94m、1.34m、3.98m。
地下室底板厚度为: A楼桩基筏板厚3000mm厚,B楼桩基筏板厚2600mm厚,其余地下室筏板厚1000mm。地下室共四层,其中地下四层设人防区,层高为3.8m,其余层高分别为3.9m、3.8m、3.8m(自下而上),标高分别为-17.75m、-13.95m、-10.05m、-6.25m、-1.6m(自下而上)。地下室外墙利用800mm厚地下连续墙,內衬400mm厚的钢筋混凝土墙。
本工程建筑结构设计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等级:A楼核心筒抗震等级为二级(地下二层至十六层按一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转换梁抗震等级一级,框架抗震等级二级;独立裙房部分抗震等级四级。B楼剪力墙、框架抗震等级三级。与主楼相连三跨范围内的裙房抗震等级同主楼。A楼及向外延伸两跨的地下一层、地下二层的抗震等级二级,A楼及向外延伸两跨的地下三层的抗震等级三级;B楼及向外延伸两跨的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三级,其余除图中特别注明外的抗震等级均为四级。
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场地,拟用3台塔式起重机,同时使用2台塔式起重机(平面位置及相互间距详附图),各型号等如下:
1、 浙江省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QTZ80塔式起重机一台(臂长57米,用于B楼至主体结顶拆除,安装高度130米,定为1#塔吊);
2、 浙江省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QTZ80塔式起重机一台(臂长57米,用于土方至基础底板后拆除,安装高度28米,定为2#塔吊);
3、 浙江省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QTZ80塔式起重机一台(臂长57米,用于A楼基础底板(待2#塔吊拆除后)至主体结顶后拆除,安装高度220米,定为3#塔吊);
4、 各型号塔式起重机各项技术性能表:
序号 |
| 1# | 2/3# |
1 | 塔式起重机型号 | QTZ80 | QTZ80 |
2 | 塔式起重机基础形式 | 钢格构柱形式 | |
3 | 建筑物基底标高 | -17.65 | -17.65 |
4 | 钻孔灌注桩高度 | -43.65m | -41.65m |
5 | 大臂回转半径 | 57m | 57m |
6 | 起重臂长 | 57m | 57m |
7 | 平衡臂长 | 12.5m | 12.5m |
8 | 最大额定起重量 | 6t | 6t |
9 | 臂端额定起重量 | 1.5t | 1.5t |
10 | 塔身自由高度 | 40m | 40m |
11 | 锚固道数 | 3 | 3 |
12 | 立塔高度 | 24.65m | 31m |
13 | 最终总高度 | 130m | 31m/220m |
14 | 覆盖率 | 90% | 90% |
15 | 评价结果 | 人工配合 | 满足要求 |
二、塔吊的安全使用
(一)、检测、备案、验收
1、塔吊安装完毕经调试,由租赁单位、安装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验收合格,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牌,报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备案登记通过后,塔吊方可投入使用。
2、塔吊经备案验收后,将验收合格牌挂在塔吊的醒目处。
(二)、日常检查和使用前检查
1、基础:每月定期检查混凝土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特殊施工部位,如地下室土方开挖时增加观测次数。
2、检查塔机金属结构和外观结构是否正常。
3、各安装装置和指示仪表是否齐全有效。
4、主要部位的连接螺栓是否有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是否符合规定。
6、塔机的接地,电气设备外壳均应与机体的连接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7、配电箱和电源开关设置应符合要求。
8、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标牌。
(三)、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塔吊的使用,应遵守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同时也要遵守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2、作业前应进行空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制动器、安全装置等是否正常。
3、塔吊司机要与现场指挥人员配合好,同时,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均应服从。
4、不得使用限位作为停止运行开关,提升重物,不得自由下落。
5、严禁拔桩、斜拉、斜吊和超负荷运转,严禁用吊钩直接挂吊物、用塔机运送人员。
6、作业中任何安全装置报警,都应查明原因,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
7、当风力超过6级时应停止使用。
8、作业完毕,将所有工作机构开关转至零位,切断总电源。
9、在进行保养和检修时,切断塔吊电源,并在开关箱上挂警示标志。
10、配合塔吊运送材料、构件时,特别注意塔吊运行过程中,任何人不准上下塔吊,更不准随吊物上升。吊物提升前,指挥、司索和配合人员应撤离危险区,防止吊物坠落伤人。
11、塔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站、维修或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如塔身连接螺栓应经常进行检查站上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12、使用对讲设备,并保证通讯畅通。
(四)、多塔作业技术措施
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塔吊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控指挥,以防止相互碰撞以至倒塔事故。在群塔运行中,司机、指挥者必须坚持五项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进行。
2、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同在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臂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同在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当一塔机无回转、小车无运行、吊钩无运行时为静塔,而另一塔机塔臂在回转或小车在行走时为动塔,动塔机必须避让静塔机。
4、无荷塔机让有荷。在两塔机同在交叉区域内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机让主机。不同单位之间划分塔机工作区域时,若塔臂杆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塔机要让主区塔机。
三、塔吊安装
3.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程序
3.1.1 工程桩结束,开始塔式起重机钻孔灌注桩基础、钢格构柱施工。基坑开挖土方前进行安装,场地宽广,安装时50吨汽车吊停在距塔式起重机中心12米支立汽车吊(安装起重臂时距塔式起重机中心20米)。起重臂按40米两台、45米一台、50米两台配置,并配置相应的平衡重。
3.1.2 1#塔式起重机大臂顶升方向朝正东,2#塔式起重机大臂顶升方向朝北偏东。
3.1.3 1#塔式起重机标准节高度为3米,安装3节标准节高度加上格构柱高度达到24.65米。
3.1.4 2#塔式起重机标准节高度为3米,安装6节标准节高度加上格构柱高度达到31米。
3.1.5 3#塔式起重机标准节高度为3米,安装10节标准节高度达到30米。
3.1.6 塔式起重机安装时原则上2#塔式起重机安装高度最高,1#塔式起重机高度与2#高度相差5米。
3.1.7 安装完毕后,进行电阻测试,塔式起重机垂直度测试。
3.1.8 做好塔式起重机的防雷接地。确保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顺序
序号 |
| 1#/B楼 | 3#/A楼 |
1 | 第一道附着高度 | 23.19m/6F | 21.7m/6F |
2 | 第二道附着高度 | 41.19m/11F | 41.45m/11F |
3 | 第三道附着高度 | 59.19m/15F | 57.25m/15F |
4 | 第四道附着高度 | 73.59m/20F | 73.05m/19F |
5 | 第五道附着高度 | 87.99m/24F | 84.9m/22F |
6 | 第六道附着高度 | 98.79m/27F | 100.7m/26F |
7 | 第七道附着高度 |
| 112.55m/29F |
8 | 第八道附着高度 |
| 124.4m/32F |
9 | 第九道附着高度 |
| 136.25m/35F |
10 | 第十道附着高度 |
| 148.1m/39F |
12 | 第十一道附着高度 |
| 159.95m/42F |
13 | 第十二道附着高度 |
| 171.8m/44F |
14 | 第十三道附着高度 |
| 179.7m/46F |
四、塔吊的安全管理
(一)、塔吊司机及指挥司索人员管理
1、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不得患有色盲、听觉障碍。矫正视力不低于5.0(原标准1.0)。
3、不得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癞、眩晕、断指等疾病及妨碍起重作业的生理缺陷。
4、塔吊司机及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许上岗作业,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参加复训。
5、塔吊司机必须熟悉机械性能,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操作。
(二)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定期检查观测混凝土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
2、起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松紧情况;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供电电缆。
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9、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0、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麻蝇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1、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12、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3、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
(三)、塔吊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制度
1、塔吊作业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人机固定,塔吊司机负责塔机管理、检查和操作,并保持人员固定,不得随意调动。
2、塔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3、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
4、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
5、塔吊作业人员按规定记录交接班记录。
(四)、塔吊交接班检查制度
1、塔吊司机上岗前必须对塔身、臂杆、附墙杆各部件、动力和传动装置、限位和保险装置、钢丝绳磨损、塔机基础、起重索具和通讯工具进行检查。
2、如实填写交接班检查记录表,写明交班前塔吊运转情况及必须立即整改问题。
3、交接班时间保持固定,交接双方签字。交接班时态度应严肃认真。交班内容不清时,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因交接不清发生故障,应追查上一班人员责任。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协调处理。
4、对于重要情况要现场对照交接。
(五)、塔吊检查、保养、维修制度
1、贯彻“养修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计划修理。
2、塔吊司机负责塔吊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坚持每天上班下班检查机械设备运转情况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根据对塔机运转检查情况、施工进度和设备完好情况,及时向项目部提出机械维修保养申请。
3、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经检查发现有异常现场时,必须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严禁带病运转。
4、机管员做好维修保养记录,确保塔机良好正常运转,不得失修、失保和带病作业。完善对机械设备的检验测试手段,注意积累资料,使检验内容和保修周期有科学根据,防止盲目检修。
(六)、起重机械“十个不准吊”
1) 超载和斜拉不准吊;
2)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准吊;
3) 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4)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准吊;
5) 吊物边站人和堆放零散物件不准吊;
6) 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不准吊;
7) 安装装置失灵不准吊;
8) 雾天和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
9) 高压线下面和过近不准吊;
10)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五、塔吊防碰撞措施
5.1考虑到需要夜间作业的塔吊,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在塔吊顶和臂梁端部设防碰撞红色信号灯。
5.2 塔式起重机司机,信号工持证上岗选用责任心较强的同志从事本工程工作。塔式起重机的信号指挥人员提早15分钟,了解本班的工作量,如果塔装量大及时向对方信号指挥人员通报,协商需要配合的有关事宜。
5.3 塔式起重机端安装红色感应器,保证塔吊正常运行。
5.4 二台塔式起重机有两两相打架,为使施工顺利进行,安装、顶升时将2台塔式起重机产生一个安全高差,避免两两塔吊发生碰撞等问题,其彼此之间的高度严格执行。
5.5 两两相打架的塔式起重机 还可以通过调整塔式起重机的转向来解决问题,具体转向见塔式起重机平面布置图。
5.6 为防止在大风天气下塔臂摆动造成两塔打架,停塔时,必须将大臂固定在预先固定好的地锚上。塔臂具体停位见塔式起重机平面布置图。塔式起重机停吊时,小车要收回臂根,大臂摆向要顺着风向停摆。
5.7 塔臂汽吊范围起始位置固定红色小旗子来方便塔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工控制吊物位置,避免起吊距离超出限定起吊范围而造成意外事故。
5.8 要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及时了解雨、雪、雾、风力等因素,提醒有关人员注意。加强塔式起重机作业前的班前检查,起升、小车运行,回转制动灵敏及对讲机等工作正常后进行作业。
5.9 加强吊装作业的班前检查,塔式起重机司机在检查起升,小车运行,回转制动灵敏,对讲机信号明确,符合要求后进行作业。
5.10 执行稳妥的吊装方案,保证捆紧、捆牢。
5.11 吊箍筋时,不准采取兜底捆绑,以棱角处勒紧。
5.12 吊整体拼装模板时,要对角捆,以棱角处勒紧。
5.13 吊装前吊环要扭紧,发现滑扣现象应立即更换。
5.14 一方在吊10米以上超长钢筋时,另一塔式起重机在交叉作业内要停止回转。
5.15 吊≥18米的超长钢筋,必须用专用吊具起吊。
5.16 当一方塔式起重机用吊篮运氧气瓶时,另一方塔式起重机必须停机避让。
5.17 在4-5级风的天气吊装时,当一方塔式起重机大臂没退出交叉作业区,另一方塔式起重机大臂只能在垂直90度方向等待(下风头方向)待前方退出后方准进入。
5.18 告诫吊装人员在塔式起重机大臂交叉作业区内,实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原则,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
5.19 信号指挥人员在工作中要加强对相邻塔式起重机大臂位置情况的瞭望,及时提醒本塔式起重机司机注意,稍待,提勾,回小车。
5.20 每周各段机械管理人员开会碰头,互通本周施工进度安排和需要协调的工作。
5.21 如一方塔式起重机需要顶升,必须提前协调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