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式规则
CSS与字处理程序中的样式的工作方式相似,我们可以先定义一个包含格式选项的“样式”,然后将其应用于文档元素。CSS样式由样式规则组成,所有的样式规则的语法遵循如下
相同的基本格式:
选择器 { 属性1: 值1; 属性2: 值2; … 属性N: 值N; }
一条样式规则由一个选择器和一个或者多个声明组成;
选择器指定规则可作用于HTML文档中哪个或者哪些元素;
声明要用大括号({})括起来。每个声明要用分号(;)结束。
一个属性/值对组成一个声明,属性和值之间用冒号(:)分隔;
如果属性值中包含了空格,那么该值就必须用双引号("")括起来。例如: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我们还可以指定多个选择器使用相同的样式定义,选择器之间用逗号分隔开。例如,如果我们想要把所有标题列标记(从1到6)的文本字体颜色都定义为红色,可以使用如下定义:
h1, h2, h3, h4, h5, h6 { color: red; }
h1 {color:red; font-size:14px;}
二,引入方式
1.外部样式表 不需要style标签
<link rel=“stylesheet” href=“” />
2.嵌入式样式表
<style type=“text/css”>p{}</style>
内联样式
属性名为style举例:
<p styl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