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规约
1、应用中不可直接使用日志系统(Log4j、Logback)中的 API,而应依赖使用日志框架
SLF4J 中的 API,使用门面模式的日志框架,有利于维护和各个类的日志处理方式统一。
import org.slf4j.Logger;
import org.slf4j.LoggerFactory;
private static final Logger logger = LoggerFactory.getLogger(Abc.class);
2、应用中的扩展日志(如打点、临时监控、访问日志等)命名方式:
appName_logType_logName.log。logType:日志类型,推荐分类有
stats/desc/monitor/visit 等;logName:日志描述。这种命名的好处:通过文件名就可知
道日志文件属于什么应用,什么类型,什么目的,也有利于归类查找。
正例:mppserver 应用中单独监控时区转换异常,如:
mppserver_monitor_timeZoneConvert.log
说明:推荐对日志进行分类,错误日志和业务日志尽量分开存放,便于开发人员查看,也便于
通过日志对系统进行及时监控。
3、对 trace/debug/info 级别的日志输出,必须使用条件输出形式或者使用占位符的方
式。
说明:logger.debug("Processing trade with id: " + id + " symbol: " + symbol);
如果日志级别是 warn,上述日志不会打印,但是会执行字符串拼接操作,如果 symbol 是对象,
会执行 toString()方法,浪费了系统资源,执行了上述操作,最终日志却没有打印。
正例:(条件)
if (logger.isDebugEnabled()) {
logger.debug("Processing trade with id: " + id + " symbol: " + symbol);
}
正例:(占位符)
logger.debug("Processing trade with id: {} symbol : {} ", id, symbol);
4、避免重复打印日志,浪费磁盘空间,务必在 log4j.xml 中设置 additivity=false。
正例:
5、异常信息应该包括两类信息:案发现场信息和异常堆栈信息。如果不处理,那么往上
抛。
正例:logger.error(各类参数或者对象 toString + “_” + e.getMessage(), e);
6、可以使用 warn 日志级别来记录用户输入参数错误的情况,避免用户投诉时,无所适
从。注意日志输出的级别,error 级别只记录系统逻辑出错、异常等重要的错误信息。如非必
要,请不要在此场景打出 error 级别。
7、谨慎地记录日志。生产环境禁止输出 debug 日志;有选择地输出 info 日志;如果使
用 warn 来记录刚上线时的业务行为信息,一定要注意日志输出量的问题,避免把服务器磁盘
撑爆,并记得及时删除这些观察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