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口岸: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个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
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最
多不超过15个。
港珠澳大桥口岸:
近三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个商务车指标
;近三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
近三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
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最
多不超过15个。
两地车牌办理时纳税条件为主要审核条件,其他附加条件如司机、
车辆或其他条件只要纳税条件符合之后都可以后期完善。
更多两地车牌办理相关条件欢迎咨询。
办理材料
外资企业:
(1)商户的书面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商业登记证》;
(6)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及完税凭证;
(7)《车辆登记文件》;
(8)驾驶员两地驾驶证,回乡证,身份证;
(9)《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
内资企业:
1.企业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的《机动车行驶证》;
4.驾驶员两地驾驶证,商务签证,身份证;
5.《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
本文介绍了深圳湾和港珠澳大桥口岸商务车指标的申办条件,根据年度或最近三年的纳税数额决定指标数量,同时列出了外资和内资企业办理所需的详细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