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有的地方必须使用接口而不是抽象类,而在另一些地方,又必须使用抽象类而不是接口呢?或者说,在考虑Java类的一般化问题时,很多人会在接口和抽象类之间犹豫不决,甚至随便选择一种。
首先来了解一下接口和抽象类的一些具体的区别:
抽象类表示该类中可能已经有一些方法的具体定义,但是接口就仅仅只能定义各个方法的界面(方法名,参数列表,返回类型),并不关心具体细节。
类描述了一个实体,包括实体的状态,也包括实体可能发出的动作。
接口定义了一个实体可能发出的动作。但是只是定义了这些动作的原型,没有实现,也没有任何状态信息。
所以接口有点象一个规范、一个协议,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类则是实现了这个协议,满足了这个规范的具体实体,是一个具体的概念。
从程序角度,简单理解,接口就是函数声明,类就是函数实现。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个声明可能有很多种实现。
1、接口中定义类方法的原型,但是不能说是空方法,因为空方法的意思是有实现体,只不过实现体是空操作。实际上接口没有定义任何实现体。具体的实现体都是在实现接口的类中,接口只是定义了这些方法的调用方式。
你当然也可以不用接口,直接在类里面写方法,但是如果你的一组方法需要在很多类里实现,那么把它们抽象出来,做成一个接口规范,不是更好么?
2、一个类描述了一个实体,这个实体可能是一个复杂的对象,它的动作很多,如果把这些动作分类,用接口a定义其中的某一组动作,接口b定义其中的另外一组动作,这样的结构,比较清楚。
这种方式具备了多继承的优点,避免了多继承的缺陷。实际上在历史上,接口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解决多继承带来的种种问题而设计出来的。
3、包中那些已定义的接口,怎么知道那里面定义了什么方法。
接口里定义了方法的输入输出,这些都是协议,具体的实现都在每个类中。对于很多只需要抽象接口的地方,不需要知道具体的类是什么,只要这个类实现了这个接口就可以了。
实际上接口和抽象类的选择不是随心所欲的。 要理解接口和抽象类的选择原则,有两个概念很重要:对象的行为和对象的实现。如果一个实体可以有多种实现方式,则在设计实体行为的描述方式时,应当达到这 样一个目标:在使用实体的时候,无需详细了解实体行为的实现方式。也就是说,要把对象的行为和对象的实现分离开来。既然Java的接口和抽象类都可以定义 不提供具体实现的方法,在分离对象的行为和对象的实现时,到底应该使用接口还是使用抽象类呢?
通过抽象类建立行为模型
在接口和抽象类的选择上,必须遵守这样一个原则:行为模型应该总是通过接口而不是抽象类定义。为了说明其原因,下面试着通过抽象类建立行为模型,看看会出现什么问题。
假设要为销售部门设计一个软件,这个软件包含一个“发动机”(Motor)实体。显然无法在发动机对象中详细地描述发动机的方方面面,只能描述某些对当前软件来说重要的特征。至于发动机的哪些特征是重要的,则要与用户(销售部门)交流才能确定。
销售部门的人要求每一个发动机都有一个称为马力的参数。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惟一值得关心的参数。基于这一判断,可以把发动机的行为定义为以下行为。
行为1:查询发动机的马力,发动机将返回一个表示马力的整数。
虽然现在还不清楚发动机如何取得马力这个参数,但可以肯定发动机一定支持这个行为,而且这是所有发动机惟一值得关注的行为特征。这个行为特征既可 以用接口定义,也可以用抽象类定义。为了说明用抽象类定义可能出现的问题,下面用抽象类建立发动机的行为模型,并用Java方法描述行为1,代码如下:
public abstract Motor{
abstract public int getHorsepower();
}
在Motor抽象类的基础上构造出多种具体实现,例如A型发动机、B型发动机等,再加上系统的其它部分,最后得到1.0版的软件并交付使用。一段 时间过去了,现在要设计2.0版的软件。在评估2.0版软件需求的过程中,发现一小部分发动机是电池驱动的,而电池需要一定的充电时间。销售部门的人希望 能够通过计算机查阅充电时间。根据这一要求定义一个新的行为,如图1所示。
行为2:查询电驱动发动机的充电时间,发动机将返回一个表示充电时间的整数。
用Java方法来描述这个行为,代码如下:
public abstract BatteryPoweredMotor extends Motor{
abstract public int getTimeToRecharge();
}
在销售部门的软件中,电驱动发动机也以类的形式实现,但这些类从BatteryPoweredMotor而不是Motor派生。这些改动加入到 2.0版软件之后,销售部门很满意。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不久之后光驱动的发动机出现了。销售部门要求光驱动发动机需要一定光能才能运转,光能以流明 (Lumen)度量。这个信息对客户很重要,因为下雨或多云的天气里,某些光驱动发动机可能无法运转。销售部门要求为软件增加对光驱动发动机的支持,所以 要定义一个新的行为。
行为3:查询光驱动发动机能够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最小流明数,发动机返回一个整数。
再定义一个抽象类并把行为3转换成Java方法,代码如下:
public abstract SolarPoweredMotor extends Motor{
abstract public int getLumensToOperate();
}
如图1所示,SolarPoweredMotor和BatteryPoweredMotor都从Motor抽象类派生。在整个软件中,90%以上 的代码以相同的方式对待所有的发动机。偶尔需要检查一下发动机是光驱动还是电驱动,使用instanceof实现,代码如下:
[color=#336600]
if (instanceof SolarPoweredMotor){...}
if (instanceof BatteryPoweredMotor){...}
无论是哪种发动机,马力这个参数都很重要,所以在所有派生的抽象类(SolarPoweredMotor和BatteryPoweredMotor)中,getHorsepower()方法都有效。
现在销售部门又有了一种新的发动机,它是一种既有电驱动又有光驱动的双重驱动发动机。光驱动和电驱动的行为本身没有变化,但新的发动机同时支持两 种行为。在考虑如何定义新型的光电驱动发动机时,接口和抽象类的差别开始显示出来了。新的目标是在增加新型发动机的前提下尽量少改动代码。因为与光驱动发 动机、电驱动发动机有关的代码已经过全面的测试,不存在已知的Bug。为了增加光电驱动发动机,要定义一个新的SolarBatteryPowered抽 象类。如果让SolarBatteryPowered从Motor抽象类派生,SolarBatteryPowered将不支持针对光驱动发动机和电驱动 发动机的instanceof操作。也就是说,如果查询一个光电驱动的发动机是光驱动的,还是电驱动的,得到的答案是:都不是。
如果让SolarBatteryPowered从SolarPoweredMotor(或BatteryPoweredMotor)抽象类派生, 类似的问题也会出现,SolarBatteryPowered将不支持针对BatteryPoweredMotor(或 SolarPoweredMotor)的instanceof操作。从行为上看,光电驱动的发动机必须同时从两个抽象类派生,但Java语言不允许多重继 承。之所以会出现这个问题,根本的原因在于使用抽象类不仅意味着定义特定的行为,而且意味着定义实现的模式。也就是说,应该定义一个发动机如何获得行为的 模型,而不仅仅是声明发动机具有某一个行为。
通过接口建立行为模型
如果用接口来建立行为模型,就可以避免隐含地规定实现模式。例如,前面的几个行为改用接口定义如下。
行为1:
public interface Motor(){
public int getHorsepower();
}
行为2:
public interface BatteryPoweredMotor extends Motor(){
public int getTimeToRecharge();
}
行为3:
public interface SolarPoweredMotor extends Motor{
abstract public int getLumensToOperate();
}
现在光电驱动的发动机可以描述为:
public DualPoweredMotor implements SolarPoweredMotor, BatteryPoweredMotor{}
DualPoweredMotor只继承行为定义,而不是行为的实现模式,
在使用接口的同时仍旧可以使用抽象类,不过这时抽象类的作用是实现行为,而不是定义行为。只要实现行为的类遵从接口定义,即使它改变了父抽象类, 也不用改变其它代码与之交互的方式。特别是对于公用的实现代码,抽象类有它的优点。抽象类能够保证实现的层次关系,避免代码重复。然而,即使在使用抽象类 的场合,也不要忽视通过接口定义行为模型的原则。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如果依赖于抽象类来定义行为,往往导致过于复杂的继承关系,而通过接口定义行为能够更 有效地分离行为与实现,为代码的维护和修改带来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