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ISP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享受国家法律保护。
大陆
中国三大基础运营商:
中国电信:拨号上网、ADSL、1X、EVDO
中国移动:GPRS及EDGE无线上网、FTTx
中国联通:GPRS及CDMA无线上网、拨号上网、ADSL、FTTx
电信重组之后,中国网通并入中国联通,剔除中国联通CDMA,组成新联通;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组成新移动;中国联通CDMA并入中国电信组成新电信。
ISP与ICP的区别
互联网业务提供商(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ISP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享受国家法律保护。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是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ICP同样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享受国家法律保护。国内知名ICP有新浪、搜狐、163、21CN等等。
在互联网应用服务产业链“设备供应商——基础网络运营商——内容收集者和生产者——业务提供者——用户”中,ISP/ICP处于内容收集者、生产者以及业务提供者的位置。由于信息服务是中国信息产业中最活跃的部分,ISP/ICP也是中国信息产业中最富创新精神、最活跃的部分。到2006年底中国注册增值业务提供商约有2.1万多家,其中大部分为基于互联网开展业务的ISP/ICP。随着以内容为王的互联网发展特征逐步明晰,大部分ICP也同时扮演着ISP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