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 L/C
“红条款信用证”,因在信用证中其预支条款用红色注明以引起注意而得名。
红条款信用证是一种具有特殊条款的信用证,信用证的进口方允许银行在客户出口交单前向其预先支付信用证部分或全部款项,从而使客户获得融资。进口商承担风险。
与远期信用证相反,远期信用证是出口商先交单,进口商再付款。红条款信用证是进口商先付款(或部分付款),出口商再交单。
与打包贷款比较
相同之处
(1)两者都是在装运前由出口方银行对出口商融资;
(2)两者都要求出口商必须出运货物,交单议付,从议付款中扣还放款(或垫款);
(3)两者都必须向融资银行交单议付。
不同之处
(1)出口商凭一般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和销售合同,申请打包放款;进口商申请开证行开出红条款信用证和出口商一定出口保函预支款项。
(2)出口商如不能装货出口,应由出口商负责在放款到期日还款;出口商如不能装货出口,议付行垫款最后由进口商负责归还。
(3)不增加开证行和进口商(申请人)的责任;增加开证行和进口商(申请人)的责任。
(4)发放出口国本国货币;预支信用证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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