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复用程序代码的有力手段,当多个类之间存在相同的属性和方法时,可以从这些类当中抽象出父类。在父类中定义这些相同的属性和方法,所有的子类无需重新定义这些属性和方法,而只需通过extends语句来声明继承父类即可。 关于这个继承说法,大家已经很明白了。我想讲一下,在继承中的重写要注意的问题。
子类方法 对父类方法的重写,需要注意一下几点,简单说为:两同,两小,一大:
同:方法名相同,形参列表相同;
小:子类方法抛出的声明比父类方法小或相等,子类方法返回值比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更小或相等;
大:子类方法的访问权限比父类方法大或相等
要值得注意的是,子类方法返回值比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更小或相等,这句话说的是,返回值类型之间要有继承关系,才要去考虑类型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