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绝对控制权,所有重大事项均有一票通过权
一些重大事项的如公司的股本变化、关于公司的增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等重大决策,需要2/3以上票数支持。
2、51%:相对控制权,多数事项有一票通过权
一些简单事项的决策、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並事长、聘请审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解聘总经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经过2-3次稀释后,还可以控制公司。
3、34%:安全控制权,对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股东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没有其他股东的股权与之冲突,则为否决性控股,具有一票否决权。
4、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5、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同业竞争是批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6、10%:临时会议权,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可以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7、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证券法》规定达到5%及以上,需披露权益变动书。
8、3%:临时提案权,提前开小会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9、1%:代位诉讼权,可以间接地调查和起诉
即派生诉讼权,可以有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