枚举类型为什么能实现单例模式?

枚举是固定的常量集合,具有final性质,不允许客户端创建额外实例。Java枚举本质是int值,其构造方法默认私有,确保外部无法通过new操作创建实例。这使得枚举天然适合实现单例模式,类似于饿汉式的单例,枚举会自动为每个枚举常量创建唯一实例,保证了全局只有一个实例存在。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定义:
枚举是指一组固定常量组成合法值的类型

首先是固定常量,一组有限常量集,比如一年的四个季节,太阳系的行星。其次,枚举是一种特殊的类型,定义了自己的一些规则,这些规则是建立在类规则之上的,是一种 type。

性质:
枚举是真正的 final,客户端不允许创建枚举类的实例,也不能对其进行拓展

Java 枚举本质上是 int 值。只能通过公有的静态 final 域为枚举类导出实例。

public enum Color {
    GREEN,RED,BLUE,GRAY;
}
实际上枚举的完整的结构为:

public enum Color {
    GREEN,RED,BLUE,GRAY;
    Color() {
    }
如果在 Color() 构造方法之前加上 private 则不会有任何问题。如果加上 public 等修饰符,IDE 会报错,也就是编译器不会通过。其实这是枚举与类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构造方法私有。

当然如果仅仅是构造方法私有,不再提供构造方法了,也就是说外界不能 new 实例,如果仅从这样看,那枚举就没有什么用了。 
其实我们用过枚举的都知道,GREEN、RED 都是 Color 型的实例,其实枚举也可以看作自动处理了一些东西,帮助简化了代码,翻译成类大致就是:【与单例模式的饿汉式代码一样!!】

public class Color {

    public static final Color GREEN = new Color(),
            RED = new Color(),
            BLUE = new Color(),
            GRAY = new Color();

    private Color() {
    }
}
如果从这种角度去看,枚举的用法就不难理解了,也就是枚举类不给外界实例化的机会,只能它自己实例化,而一个枚举类的所有实例就只有枚举前面分号前的那几个,其他地方不允许创建。
原文:https://blog.csdn.net/lishuangling21/article/details/71398925 

实践可见:《effective java 》第3条--枚举类型实现单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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