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里·埃利森的当头一棒,震碎了埃里克·施密特一个价值100亿美元的梦想。
8月13日,甲骨文发表新闻稿,称就Android系统侵犯Java版权和专利一事将状告谷歌。它在新闻稿中表示:“谷歌在开发Android的时 候,明知故犯地先后多次直接侵犯甲骨文公司Java相关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的目的在于让他们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适当的代价。”在随后向美国地方法院提 交的诉状中,甲骨文具体地提到:Android等操作系统以及运行该系统的设备侵犯了甲骨文公司7项专利。
据悉,此次甲骨文聘请了大卫·博伊斯来负责其Java侵权诉讼。博伊斯在业界素有“微软杀手”之称,曾在10年前代表美国司法部在反垄断诉讼中击败了微软。
谷歌的发言人对此回应:“甲骨文公司毫无根据地指责谷歌和Java社区,我们对此深表遗憾。Java开源社区不受任何一家公司控制,谷歌将继续坚持 开源标准,并继续与业界同仁共同打造Android平台。”谷歌并没有直面回应“7项侵权”之说,相反,它以维护开源软件社区作为自我辩解、博取舆论支持 的第一招。
事实上,谷歌侵权Java一说并非“莫须有”的罪名。三年前,当时Java的版权所有人Sun公司就已经与谷歌交涉过这件事情。不过,为了联手对付 微软,这两家公司经过了一段短暂的“蜜月期”。但此后风云突变,甲骨文公司强势收购Sun,后者与谷歌的这段恩怨转嫁给了好斗的拉里·埃利森。
谷歌“偷天换日”
2005年,谷歌与Sun建立了伙伴关系,双方将互相推广和经销对方的软件产品。
根据协议,谷歌帮助推广Sun的开源办公软件,以应对微软在桌面软件市场垄断形成的巨大威胁;Sun则在用户下载Java后的运行环境中提供 Google工具条。当时,Java是过去十年里应用最为广泛的开发工具,手机生产商如果想使用Java,必须给Sun缴纳一定的版权使用费用。不过,谷 歌并不喜欢Sun的Java授权方式,尤其是当它决定推出Android平台后。按照当时通用的公共授权书(GPL),任何改进Java的技术,研发者必 须拿到社区共享。但这显然不利于Android平台的推广。
谷歌的工程总监安迪·鲁宾对此解释说,“如果采用通用的公共授权书,那么三星想研发一款与LG性能不同的Android手机是不可能的。因为三星所作的任何程序改善、用户界面的完善等都必须反馈出来。”他认为GPL在应用层面上没有可操作性。
随后,谷歌自行重新编译了部分Java技术,好让程序人员把Java程序转为Android机器可执行的程序代码。
谷歌这种“偷天换日”之术在计算机行业被称为“技术克隆”,几十年前就已经在业界流行。其侵权所造成的法律风险的高低取决于对原有技术的改造多少。 当时担任Sun软件部门主管的里奇·格林称:“若按照加州当年的法令,谷歌对Java技术改造得再干净,也可以找出破绽。”事实上,从Sun跳至谷歌的 Java重量级专家可不少。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2007年Sun对谷歌的怨怒爆发,开始反对谷歌使用Java的方式,称其绕过Sun和Java社区擅自“篡改”Java技术, 却不支付任何使用费用。根据当时授权费标准计算,原本Java可以为Sun公司创造10亿美元的收入。近日,Java创始人之一的詹姆斯·高斯林也 称:“Sun公司曾试图让谷歌注意与Java相关专利,以让谷歌支付一定的使用费用,弥补研发成本。”他还说:“谷歌已经建立了一套盈利模式,但不会与别 人分享。”
最终,Sun没有将谷歌告上法庭,詹姆斯·高斯林的说法是“Sun并不热衷于打官司”。业内则有人分析指出,当时的Sun已经麻烦缠身,根本无法估计与谷歌之间的专利纠纷。
对于甲骨文起诉谷歌,高斯林认为这无需惊讶,“这就是甲骨文的行事方式,他们一向好斗”,不过,他认为这件诉讼与维护Java的版权无关,而是一场“自我、金钱、权利”的游戏。
“魔鬼”不会坐视
在詹姆斯·高斯林看来,起诉谷歌是甲骨文蓄谋已久。他在博客中写道:“在甲骨文与Sun的整合会议中,我们一直被盘问Sun与谷歌之间的专利问题,当甲骨文的律师听到这些时,他们兴奋得两眼放光。”
专利诉讼往往耗费大量时间和材料,但对大科技公司来说却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并且,Java专利的价值早已被证明。
2004年,在长达一年多的Java侵权案中,微软与Sun达成和解,微软向后者支付9亿美元解决专利诉讼。在此前,Sun将2002年的微软垄断 案也加在原来的专利诉讼中,这样微软再次向Sun支付7亿美元解决垄断官司。此外,微软还向Sun另付3.5亿美元作为今后使用Java技术的使用费。一 场官司就为Sun换得了19.5亿美元的收入。
Gartner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第二季度,Android操作系统一举超过苹果的iOS系统,成为全球第三大操作系统,其市场份额为 17.2%,仅次于诺基亚Symbian的41.2%,RIM(黑莓)操作系统的18.2%。在北美市场,Android的份额甚至超过了RIM的系统。 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Android智能手机用户量大幅增长后,有望每年给该公司带来“100亿美元或以上的收入”。
被高斯林成为“魔鬼”的甲骨文公司董事长兼CEO拉里·埃利森不会坐视施密特轻松地将100亿美元收入囊中,更何况他手中确实握有谷歌的“把柄”。
开源软件专家卡罗·达法拉指出,甲骨文发现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在智能手机时代,它收购来的Java的价值正在流失。对于Java的移动版 本,Sun还没有明确的规划,既没有推出新的版本,也没有替代品。此时谷歌力推的Android(一个可以视为以Java为基础的系统)正在迅速扩张,它 的存在对甲骨文来说是个威胁。而谷歌的办法又可以被其他任何人复制。“甲骨文此次起诉谷歌就是为了确保没人可以利用Java研发一个免费的、无人控制的副 本。”达法拉说。
业内人士指出,甲骨文与谷歌有可能最终达成专利使用协议。不过法律专家认为,在诉讼谷歌Android侵权一案中,甲骨文没有提及具体的金额,但它提到谷歌“7次”“明知故犯”,若甲骨文胜诉,它获得的赔偿将是要求金额的三倍。
渔翁得利
甲骨文起诉谷歌侵权,它引发的骚动像病毒一样在硅谷传开。很多人都在猜测,甲骨文下一个起诉的是不是使用Android的手机生产商,摩托罗拉或者三星等;还有人甚至怀疑专利诉讼案是否将影响到Android开放平台的发展速度。
有观点指出,随着Android的增长,或还将遇到其他的专利诉讼。
早在今年3月,苹果已经针对台湾手机代工企业宏达电提起了一项专利侵权诉讼,该诉讼涉及“苹果20项与iPhone用户界面、底层架构和硬件有关的专利”。当时业界则认为,这项诉讼是苹果阻击Android的一种方式。
IDC分析师艾尔·希尔瓦认为,多起诉讼会让Android的竞争对手,如微软等获益。甲骨文针对谷歌的诉讼为微软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WindowsPhone7带来了契机,开发者与消费者对于Android平台手机的前景开始担心和疑惑。
这起诉讼也将推动微软Microsoft.NET(一种面向网络,支持各种用户终端的开发平台)的发展。此前,Microsoft.NET的首要竞争对手就是Java。
在甲骨文起诉谷歌后,一些开发者在微型博客网站Twitter上发布信息称,甲骨文起诉谷歌将促使他们转而使用微软的开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