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教师,你最在意什么?除了将学生教好之外,工资待遇素来是老师们最在意的问题,而职称直接关系着老师们的工资多少,因此备受老师们重视。但是,由于每所学校的高级职称等名额都有比例限制,因此教师评聘职称难度很大,尤其是一些乡镇基层学校。
而近日,山东省发布了一条重磅通知,令无数基层教师拍手叫好。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提出将在基层中小学内建立“专属职称”制度,旨在解决基层中小学教师“引不来、留不住”问题。
1、何谓基层中小学教师“专属职称”?
目前,我国通用的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不分城市、乡镇等,所有中小学教师均可参加。而基层中小学教师“专属职称”是山东省最新建立的只面向于基层教师的新职称规定,分为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与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进行单独评聘。
新规实行之后,该省份符合规定的基层中小学教师将有两条职称评聘路线,一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二是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种类型的职称。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名教师取得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则只可申报高一级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
2、基层中小学教师“专属职称”面向人群。
此项职称新规面向的是基层中小学的基层教师,也就是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内从事教学工作,在职在岗领取乡镇人员工作补贴的一线教师。当然,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各地区可自行界定实施范围。
3、基层中小学教师“专属职称”的待遇问题。
首先,教师如果通过了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可享受与普通中小学教师职称相同的待遇,而且满5年之后可转成同级别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成功评上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离开基层学校,或者课时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考核不合格、达不到岗位要求等,则不再享受相应的职称和工资待遇。
4、三个亮点
首先,山东省的这项职称新规,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基层教师参加现任教学科的职称评审。这条规定对基层教师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在很多基层学校,你教什么科目并不是根据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来定的,而是学校缺什么教师你就教什么科目,经常会出现因所教科目与资格证科目不一致而无法参评职称评聘的事情发生。
另外,职称新规再次提出,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对论文、科研成果等不作硬性要求。很多时候,有些乡镇中小学教师资历够,但由于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等条件限制,论文、科研成果等方面与省市学校的教师不可同日而语,无法评聘职称。
而且,此次基层教师职称新规中提出,在进行职称评聘时,要注重教育教学业绩评价,注重在基层教育一线的教师实绩长期贡献。换言之,一直担任一线教学工作而且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将有很大机会评聘成功。
其实,近年来教育部曾多次发文,要求各省份提高乡镇等基层教师待遇,并在职称评聘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相信,随着各省份相关制度的实施,我国乡镇中小学等基层学校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将大大增加,会有更多的年轻人才加入到教师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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