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计算机网络中心网络部关于网络运维管理的规定
中国社科院计算机网络中心网络部关于网络运维管理的规定
(2003年3月制定暂行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院网络系统稳定、高效、安全地运行,促进办公效率的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网络系统是指组成院、片通信网络中的路由交换设备、安全设备、计算机服务器、工作站以及保障该网络正常运行的各项辅助设施,各级网络管理、维护、保障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是对院网络系统运行保障工作实施管理的基本依据,网络管理部门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条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在院网络中心。
第二章 运维管理职能
第五条 院计算机网络中心网络部在中心领导下具体承担全院网络系统的设计、规划、建设、管理。
第六条 网络部的主要职责有:
(一)根据网络运维特点和运维需求,拟定我院网络运维管理的方针、政策、保障计划等提供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我院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担负网络执勤、监控工作,掌握网络运行状况,及时处理网络故障;
(三)在中心领导下,根据需求严密、科学、合理地掌控网络的各项资源,如IP地址、域名分配等;
(四)定期分析讨论网络运行状态与运行质量,对比各项参数,排除潜在故障隐患,提出网络改进意见;
(五)保障我院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为全院提供网络应用的技术支持;
(六)负责我院邮件服务器数据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
(七)负责我院网络技术文档资料的管理;
(八)收集和反映我院网络使用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网络功能、改进网络性能,为全院人员提供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