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一则关于“天价罚单”的消息在广东电脑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肇庆一名电脑经营者在柜台上摆放组装电脑样机被当地质监局查处,并称该商户“未取得3C认证”,经营行为“是生产(组装)销售未经3C认证的计算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罚款7万元。
所谓组装,就是“攒机”,在电脑市场上普及范围广,涉入程度深,但其合法性如何认定却一直是3C认证领域的灰色地带。
天价罚单背后是多年来电脑整机3C认证法规与现实博弈的结果。
昨天,莫晓明(化名)来到广东省质监局对肇庆质监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在肇庆天宁电脑城做了十几年的电脑生意,他从来没想过会因为几台样机而招致7万元的行政罚款。
在此之前,因违反3C认证被处罚的往往集中在生产领域和网吧等,记者查到的资料显示,这是国内第一起针对个体电脑销售商的行政处罚。
祸起样机
时间倒回3月2日。莫晓明的柜台上摆放着几台组装电脑样机,宣传单上详细地写着各种配件的型号,而不同的配件组合也被商家起名为“上网冲浪型”等用于吸引顾客。买家可以选择与样机同样的配置,也可以按照个人需要自行更换。
这时,肇庆质监局执法人员来到天宁电脑城开展执法检查,来到莫晓明的店铺发现摆放着组装电脑,表示组装电脑不能摆卖销售,并当场将7台组装电脑封存。
这样摆了好多年,莫晓明并没有觉得问题很严重。而且当时“办案人员说,你们别着急,如果登记完明天就会解封”。
事情并没有莫晓明期待中的顺利。经过多次交涉,莫晓明没能拿回7台电脑,反而领到了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4月8日,肇庆质监局正式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检查时发现莫晓明的经营部正在销售标示“上网冲浪型英特尔超值普及”等7个型号及具体配置的组装计算机。“经调查核实,上述计算机是你经营部在2009年3月2日前组装完成并摆放在柜台销售的……货值合计15293元。你经营部未取得3C认证。你经营部的行为是生产(组装)销售未经3C认证的计算机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质监局责令改正,并对莫晓明处以7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