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5新标签使用及CSS选择器(伪类)

这些标签能够让搜索引擎更直接的解析页面内容。

<header></header>语义:文档或者页面的头部

<nav></nav>语义:导航
这两者不是组合标签,但经常这样使用
<header>
  <nav>
    <ul>
      <li>导航1</li>
      <li>导航2</li>
    </ul>
  </nav>
</header>
注意header并不一定是页面的头部。

 

<footer></footer>
语义:文档或者页面的脚部。通常用来包含文档的版权信息 或者授权 或者友情链接

 

<aside></aside>
语义:侧边栏 或者副属信息

 

<hgroup></hgroup>
语义:标题的集合,可以用来包含多个h1到h6的标签

 

<figure></figure>
语义:图片区域,可以包含多个图片或者一个figcaption,figcaption用来表示图片标题

 

<figcaption></figcaption>
语义:图片区域的标题,一般写在figure里面

 

<section></section>
语义:分区,页面或者文档的一部分区域,有独立的内容。但结构相近,就可以用section。
可以包含header h1~h6等等

 

<article></article>
语义:独立的内容,可以是文章 blog 帖子 短文或者回复评论

 

CSS选择器:

子选择器: >
  例如
  <style>
    div>span{
    border:1px solid red;
    background:yellow;
    }
  </style>
  <body>
    <div>
      <p>
      <span>我是p里的span</span>
      </p>
    <span>我是div里的span</span>
    <span>我是div里的span</span>
    <span>我是div里的span</span>
   </div>
  </body>
  作用范围:div下的span会享受样式 p里的不享受
  原因 p里的是孙子

 

相邻兄弟选择器+
例如
  <style>
    p+span{
      border:1px solid red;
      background:yelllow;
    }
  </style>


  <div>
    <p>
      我是p
    </p>
    <span>我是相邻p标签的span</span>
    <span>我不是相邻的span</span>
  </div>
  <div>
    <p>
      我是p
    </p>
    <strong>我是相邻p标签的span</strong>
    <span>我不是相邻的span</span>
  </div>
  作用范围:选择相邻的两个元素 元素一定要有同一个父级,+后面的元素享受样式。
  比如上面只有 :我是相邻p标签的span享受样式

 

同级元素通用选择器:~
作用范围:所有相同父级中,位于p标签之后的同级span标签享受样式。
下面这个例子里 就是:我是同级p之后的span 享受样式

  <style>
    p~span{
      border:1px solid red;
      background:yellow;
    }
  </style>

  <div>
    <span>我是p之前的span</span>
    <span>我是p之前的span</span>
    <span>我是p之前的span</span>
    <p>我是p</p>


    <ul>
      <li>
        <span>我是之后的li里的span</span>
      </li>
    </ul>
    <h2>
      <span>我是之后的h2里的span</span>
    </h2>
    <span>我是同级p之后的span</span>
    <span>我是同级p之后的span</span>
    <span>我是同级p之后的span</span>
  </div>

 

属性选择器:
第一种:选择带有某种属性的所有元素
a[属性名]{。。。。}


  例如
  只有有属性的四个a标签享受样式
  <style>
    a[href]{
      border:1px solid red;
      background:yellow;
    }
  </style>
  <body>
    <a href="#">我是有属性的A</a>
    <a href="#">我是有属性的A</a>
    <a href="#">我是有属性的A</a>
    <a href="#">我是有属性的A</a>
    <a>我是没有属性的A</a>
    <a>我是没有属性的A</a>
    <a>我是没有属性的A</a>
    <a>我是没有属性的A</a>
  </body>

  第二种:选择带有某种属性,并且规定属性值的元素
  只有text属性为password的享受样式
  例如
  <style>
    input[type="password"]{
      border:10px solid red;
      background:yellow;
      }
  </style>
  <body>
    <input type=“text”>
    <input type="text">
    <inpur type="password">
    <input type="password">
  </body>

 

子选择器 > 父级与子级之间

相邻兄弟选择器 + 相邻的第一个元素

同级通用选择器 ~ 所有相同父级中同级的元素

 

伪类:是一种特殊的属性,可以理解为表示一种状态

  a标签的4个伪类:
  a:link{} 规定链接没有被访问时的样式
  a:visited{} 规定链接被访问之后的样式
  a:hover{} 规定鼠标移上去时的样式
  a:active{}规定点击时的样式
  注意这四个伪类写的顺序是不能更改的
  对于这个四个伪类顺序,可用love hate爱恨简记

 

   还有一种用法
  p:first-child{..}
  用来选择属于其父级下的第一个元素,并且必须是p,否则不生效
  p:lastt-child{..}
  用来选择属于其父级下的最后一个元素,并且必须是p,否则不生效

    类似的还有
  p:first-of-type{}
  p:last-of-type{}
  用来选择属于其父级下的第一个/最后一个元素,并且一定会生效

  选择属于其父级下的第n个元素,并且一定会到匹配p标签,不会不生效。
  如:
  p:nth-of-type(n){
  background:red;
  }
  温馨提示:n可以用来计算并多选。比如写上2n-1,那么所有的排行为奇数的对应标签都会被选中

  伪类选择器
  选择属于其父级下的第n个元素,并且必须是p标签,如果第一个标签不是p,则不生效。
  如:p:nth-child(n){
  background:red;
  }

  温馨提示:n可以用来计算并多选。比如写上2n,那么所有的排行为偶数的对应标签都会被选中

 

  结构伪类选择器使用语法

  选择器 功能描述
  E:fisrt-child 作为父元素的第一个子元素的元素E。与E:nth-child(1)等同
  E:last-child 作为父元素的最后一个子元素的元素E。与E:nth-last-child(1)等同
  E:root 选择匹配元素E所在文档的根元素。在HTML文档中,根元素始终是html,此时该选择器与html类型选择器匹配的内容相同
  E F:nth-child(n) 选择父元素E的第n个子元素F。其中n可以是整数(1,2,3)、关键字(even,odd)、可以是公式(2n+1),而且n值起始值为1,而不是0.
  E F:nth-last-child(n) 选择父元素E的倒数第n个子元素F。此选择器与E:nth-child(n)选择器计算顺序刚好相反,但使用方法都是一样的,其中:nth-last-child(1)始终匹配最后一个        元素,与last-child等同
  E:nth-of-type(n) 选择父元素内具有指定类型的第n个E元素
  E:nth-last-of-type(n) 选择父元素内具有指定类型的倒数第n个E元素
  E:first-of-type 选择父元素内具有指定类型的第一个E元素,与E:nth-of-type(1)等同
  E:last-of-tye 选择父元素内具有指定类型的最后一个E元素,与E:nth-last-of-type(1)等同
  E:only-child 选择父元素只包含一个子元素,且该子元素匹配E元素
  E:only-of-type 选择父元素只包含一个同类型子元素,且该子元素匹配E元素
  E:empty 选择没有子元素的元素,而且该元素也不包含任何文本节点


注:(1),“ul>li:nth-child(3)”表达的并不是一定选择列表ul元素中的第3个子元素li,仅有列表ul中第3个li元素前不存在其他的元素,命题才有意义,否则不会改变列表第3个li元素的样式。

(2),:nth-child(n) 中参数只能是n,不可以用其他字母代替。

(3),:nth-child(odd) 选择的是奇数项,而使用:nth-last-child(odd) 选择的却是偶数项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davis16/p/8407473.html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