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类和终结方法:
用final修饰的类和方法;
终结类不能被继承;
终结方法不能被子类覆盖;
抽象类:
类名前加修饰符abstract;
可包含常规类能包含的任何成员,包括非抽象方法;
可包含抽象方法,用abstract修饰,只有方法原型,没有方法体的方法;
不可以进行实例化,只可以用作超类;
只有当子类实现了所有的抽象方法时,子类才不是抽象类,可以建立实例对象;
如果没有实现所有的抽象方法则子类也是抽象类;
抽象方法:
只有方法原型,没有方法体;
抽象方法的实现由子类在类声明中实现;
只有抽象类可以包含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的优点:
隐藏具体的细节信息,所有的子类使用的都是相同的方法原型,其中包含了调用该方法时需要了解的全部信息;
强迫子类完成指定的行为,规定所有子类的”标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