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面向对象3个基本要素和5个基本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的3个基本要素:封装继承多态

设计模式五大原则:单一职责原则(SRP)开放-封闭原则(OCP)依赖倒转原则(DIP)里氏代换原则(LSP)、接口隔离原则(ISP)

  •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Resposibility Principle, SRP):就一个类而言最好只做一件事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单一职责原则可以看做是低耦合、高内聚在面向对象原则上的引申,将职责定义为引起变化的原因,以提高内聚性来减少引起变化的原因。做到单一职责,这样你的代码才是真正的易维护、易扩展、易复用、灵活多样。
  • 开放-封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也就是,对于扩展是开放(Open for extension),对于更改是封闭的(Closed for modification)。开放封闭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对扩展开放,意味着有新的需求或变化时,可以对现有的代码进行扩展,以适应新的情况;第二方面,对修改封闭,意味着类一旦设计完成,就可以独立完成其工作,而不要对其进行任何尝试的修改。
  •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cy-Inversion Principle):依赖于抽象。具体而言就是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Substitution Principle):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这一思想体现为对继承机制的约束规范,只有子类能够替换父类型时,才能保证系统在运行期内识别子类,这是保证继承复用的基础。
  •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Segregation Principle):使用多个小的专门的接口而不要使用一个大的总结口。具体而言,接口隔离原则体现在:接口应该是内聚的,应该避免“胖”接口。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不要强迫依赖不用的方法,这是一种接口污染。

以上就是5个基本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它们就像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中的金科玉律,遵守它们可以使我们的代码更加鲜活、易于复用、易于拓展、灵活优雅。不同的设计模式对应不同的需求,而设计原则则代表永恒的灵魂,需要在实践中时时刻刻地遵守。就如Arthur J.Riel在《OOD启示录》中所说的:“你并不必严格遵守这些原则,违背它们也不会被处以宗教刑罚。但你应该当把这些原则看做警铃,若违背了其中的一条,那么警铃就会响起。”

现在还没有真正领会到五大原则的精髓,只有通过以后项目来领会这些金科玉律!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chuji1988/p/4252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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