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1. 继承的优缺点
- 优点:
- 代码共享,减少创建类的工作量,每个子类都拥有父类的方法和属性;
- 提高代码的重用性;
- 子类可以形似父类,但又异于父类;
- 提高代码的可扩展性,实现父类的方法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很多开源框架的扩展接口都是通过继承父类来完成的;
- 提高产品或项目的开放性。
- 缺点:
- 继承是侵入性的。只要继承,就必须拥有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 降低代码的灵活性。子类必须拥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让子类自由的世界中多了些约束;
- 增强了耦合性。当父类的常量、变量和方法被修改时,必需要考虑子类的修改,而且在缺乏规范的环境下,这种修改可能带来非常糟糕的结果——大片的代码需要重构。
解决继承带来的麻烦的方案是——引入里氏替换原则。
2. 含义
通俗点讲,只要父类能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出现,而且替换为子类也不会产生任何错误或异常,使用者可能根本就不需要知道是父类还是子类。但是,反过来就不行了,有子类出现的地方,父类未必就能适应。
里氏替换原则为良好的继承定义了一个规范,一句简单的定义包含了4层含义。
子类必须完全实现父类的方法
- 在类中调用其他类时务必要使用父类或接口,如果不能使用父类或接口,则说明类的设计已经违背了LSP原则。
- 如果子类不能完整地实现父类的方法,或者父类的某些方法在子类中已经发生“畸变”,则建议断开父子继承关系,采用依赖、聚集、组合等关系代替继承。
子类可以有自己的个性
从里氏替换原则来看,就是有子类出现的地方父类未必就可以出现。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输入参数可以被放大
里氏替换原则也要求制定一个契约,就是父类或接口,这种设计方法也叫做Design by Contract(契约设计)。
子类中方法的前置条件必须与超类中被覆写的方法的前置条件相同或者更宽松。覆写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输出结果可以被缩小
父类的一个方法的返回值是一个类型T,子类的相同方法(重载或覆写)的返回值为S,那么里氏替换原则就要求S必须小于等于T,也就是说,要么S和T是同一个类型,要么S是T的子类。
3. 最佳实践
采用里氏替换原则时,尽量避免子类的“个性”,一旦子类有“个性”,这个子类和父类之间的关系就很难调和了,把子类当做父类使用,子类的“个性”被抹杀——委屈了点;把子类单独作为一个业务来使用,则会让代码间的耦合关系变得扑朔迷离——缺乏类替换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