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finalize/finally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final为关键字;

(2)finalize()为方法;

(3)finally为为区块标志,用于try语句中;

二、作用

(1)final为用于标识常量的关键字,final标识的关键字存储在常量池中(在这里final常量的具体用法将在下面进行介绍);

(2)finalize()方法在Object中进行了定义,用于在对象“消失”时,由JVM进行调用用于对对象进行垃圾回收,类似于C++中的析构函数;用户自定义时,用于释放对象占用的资源(比如进行I/0操作);

(3)finally{}用于标识代码块,与try{}进行配合,不论try中的代码执行完或没有执行完(这里指有异常),该代码块之中的程序必定会进行;

三、final详解

1定义变量

1.1  final定义基本类型变量时,要求变量初始化必须在声明时或者构造函数中,不能用于其它地方。该关键字定义的常量,除了初始化阶段,不能更改常量的值。

1.2  final定义对象的引用,该引用的初始化与定义常量时的要求一致;该关键字定义的对象内容可以改变,但是引用指向的地址不能改变;

2定义参数

如果传入该参数定义的变量时,方法不能对该参数内容进行修改(错误),与定义变量的修改规则相同;java方法中传递基本类型时是传值的,java方法对于对象的传递是传参的;<归根结底,java中方法的传递是依靠传递“副本”:对于基本类型,首先建立一个Copy,并将传入的赋值给Copy,然后对Copy进行操作;对于对象类型,首先建立一个引用Copy,并将传入的对象引用赋值给Copy>

比如:method(final int test);

有些书上说,这里final定义参数,尤其是对象的参数很有作用,不能在方法内对于对象的内容进行改变,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原来我也认为这样有些函数式编程的特点,不能对于对象的内容进行修改该,这里依旧可以对对象的内容进行修改。

??定义该参数有什么用??

String天生就是final类型的!

3定义方法

(1)使用final关键字定义的方法,不能被子类继承;

(2)允许编译器将所有对此方法的调用转化为inline(行内)行为,即可以将此方法直接复制在调用处,而不是进行例行的方法调用(保存断点、压栈),这样会使程序的效率升高。但是---------如果过多的话,这样会造成代码膨胀,反而会影响效率,所以该方法要慎用。。

4定义类

一个任何final类无法被任何人继承,这也就意味着此类在一个继承树中是一个叶子类,并且此类被认为是很完美的,不需要进行任何修改(总之是不推荐使用)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mengyan/archive/2012/08/21/2649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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