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bapi参数发现,删除是用
BAPI_PR_CHANGE
而不是
BAPI_REQUISITION_CHANGE。
之前调试一条数据,当时没想太多,就直接debug,结果悲剧了,
一直以为是bapi错了,后来到前台看了看,是项目类的,本来就不能在这里删除……
还有条数据是已经审批过的……
测试之前一定得去前台看看啊!
可能上面的bapi执行完,发现return提示成功
但是看库表发现没有任何变化
那就用下面的bapi修改
具体什么原因我也没明白,英文文档看不懂,好像是跟采购申请类型有关吧,服务类的采用上面,谁明白请留言告知,谢谢
一般都是用下面的
执行时推出me52n,54n等,以防占用。
2)删除行项目
4)如果想解取消删除的同时修改数量,
必须先调用bapi取消删除 然后commit
再调bapi修改数量
同时给数量和删除状态字段赋值,只是取消删除,没有修改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