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2002]382号文)和“关于在过渡期实施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若干规定”(信计资[2002]063号文)以及 《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的补充通知》(信计资[2008]7号)、《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的补充通知》(工信计资[2009]10号)中的要求,规范、有序地推进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制度”的实施,北京市资质认证办公室开展2010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项目经理的认证申报工作必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对个人申请不予受理。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1.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到网上(http://zzrz.beijingit.gov.cn/)资质认证栏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政策法规。
2.申请人从网上(http://zzrz.beijingit.gov.cn/)下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如实填写。
3.申请人所在单位准备报批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不得邮寄)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5.北京市资质认证办公室组织评审和审批,审批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后颁发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向北京市资质认证办公室报送下列申报材料: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一式一份,电子文档一份)(要求见单位填写说明)。
2.申请人的×××件、学历、学位、职称、现任职务、社保证明、所获资质等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人完成的主要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及其验收报告等的复印件(各一份)。
4.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资格名称为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以下称资格证书)或尚在有效期之内的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彩色一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写明公司名称及申请人姓名),以及电子版照片一张(与申报表中所贴照片同版,规格:90(宽).115(高),单位为像素,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申报表》及相关附件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核实,资质申请将不予受理,已获得资质的将予以取消。同时申请人所在单位须承担连带责任。
三、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每月1日至10日受理。
四、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不得邮寄)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受理窗口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2号楼三层(100044)
联系人:梁怡、张维
联系电话:010-68325799 传真:010-68324588
备注:项目经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取得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
(二)具有IT相关专业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如非IT相关专业则要加考IT专业知识。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科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1年。
(三)近两年管理过、或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2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
2、完成系统集成项目总额500万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注:如有疑问请登录我公司网站 http://www.bjsaiya.cn进行学习与咨询。